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赣康检刑诉[2014]141号
被告人叶某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江西省定南县人,身份证号码3621291964********,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定南县**人大代表,原系定**局局长,家住定南县**小区**栋**单元**室。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4月30日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经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由南康区公安局于同年5月14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康区看守所。
被告人叶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本院侦查终结。本院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叶某某在担任定**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在定南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的开发商、建筑商及有关业务人员的财物共计73783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
1、2012年1、2月份春节前的一天,定南县****住宅楼项目(***)房地产开发商李某某为感谢叶某某对该项目规划审批以及提高项目容积率的关照,在定南县规划建设局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
2、定南县**娱乐城项目开发商何某某为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分二次送给叶某某4万元:①2012年6、7月的一天,何某某在定南县人民医院探望叶某某住院的母亲时,在叶某某车上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②2012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何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汇报**娱乐城的规划建设情况后,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
3、定南县****项目开发商黄某为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先后四次送给叶某某现金11万元以及2根中国农业银行传世之宝金条,其中:①2010年春节前后的一天,黄某在叶某某家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以及2根中国农业银行传世之宝金条;②2010年中秋节前,****的规划方案获得审批通过,黄某在叶某某家送给叶某某现金5万元;③2011年春节前,黄某在叶某某家里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以及1箱茅台酒;④2011年中秋节前,黄某安排自己的妹夫黄某某黄某某到叶某某家里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经赣州市南康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该二根传世之宝金条价值30350元。
4、定南县**花苑项目的开发商黄某某为感谢叶某某的关照,分四次送给叶某某6万元,其中:①2010年1、2月份的一天下午,黄某某在叶某某车上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②2011年7、8月份的一天下午,黄某某在**花苑售楼部外叶某某车上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③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傍晚,黄某某在定南县城***酒店楼下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④2011年7、8月份的一天晚上,为了让叶某某帮忙加快其私人开发的房屋加层审批手续,黄某某在定南多利亚西餐厅包厢内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
5、定南县***城项目开发商汤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的支持和关照,分二次送给叶某某2万元:①2012年春节前,为了感谢叶某某在处理开发商与老表冲突上的帮助,汤某某到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②2012年5月份的一天,汤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
6、定南县**花园项目开发商翁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的关照,分二次送给叶某某2万元:①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翁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②2010年1、2月春节前的一天,翁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
7、定南县**广场项目开发商陈某某、陈某父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分三次送给叶某某2万元,其中:①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陈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②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5万元;③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5万元。
8、定南县**商业街项目开发商骆某某、胡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帮助和关照,分四次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2011版中国熊猫普制金币1套、十八罗汉富贵金钱币1套、百福百旺传家金碗1枚,其中:①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胡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2011版中国熊猫普制金币1套;②2011年春节后的一天,骆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十八罗汉富贵金钱币1套;③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骆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百福百旺传家金碗1枚;④2012年中秋节前的一天,骆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经赣州市南康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该熊猫普制金币价值23980元、百福百旺传家金碗价值14640元、十八罗汉富贵金钱币价值22870元。
9、江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为其介绍房地产土建工程项目,先后三次送给叶某某现金13万元,其中:①2012年底,刘某某在定南县**季春酒店送给叶某某现金3万元;②2013年春节后的一天,刘某某在叶某某家中送给叶某某现金5万元;③2013年12月的一天,刘某某在叶某某家中送给叶某某现金5万元。
10、定南县**广场项目开发商饶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分五次送给叶某某8.7万元,其中:①201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饶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②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饶某某在叶某某家楼下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③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饶某某安排其属下一姓朱的负责人在叶某某家楼下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④2012年中秋节前的一天,饶某某在叶某某家楼下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⑤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饶某某送给叶某某现金0.7万元。
11、江西省**商会会长方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定南县**项目的关心,在2011年中秋节前的一天,请叶某某在定南县华旗酒店吃完饭后,送给叶某某1套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金银扇。经赣州市南康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该套纪念金银扇价值19250元。
12、定南县**大酒店总经理邓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定南县**大酒店业务上的关照,在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到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1块500克的投资银条。经赣州市南康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该投资银条价值3740元。
13、定南县**家园项目开发商余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和帮助,分四次送给叶某某1.6万元,其中:①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余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3万元;②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余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4万元;③2011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余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4万元;④2012年底的一天,余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0.5万元。
14、定南县**园项目开发商沈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心与关照,分四次送给叶某某6万元,其中:①2008年11月的一天,沈某到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②2009年春节后的一天,沈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③2009年5月的一天,沈某在定南县**季春酒店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④2010年9、10月的一天,沈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1万元。
15、定南县**山庄项目开发商谢某某为了感谢叶某某对其项目的关照,分二次送给叶某某4万元,其中:①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谢某某在定南县**季春酒店门口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②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谢某某在叶某某办公室送给叶某某现金2万元。
2014年3月,被告人叶某某因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被纪检机关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叶某某及有关同案人的供述与辩解,相关证人的证言,价格认证结论书、相关物证与书证等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折计737830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龙
2014年10月24日
附:本案卷宗拾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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