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叶某某开设赌场案)_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青检刑诉〔2020〕262号

被告人叶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1021971********,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号**单元**室,1996年10月因赌博被罚款人民币二百元。2020年1月16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南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2日经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南昌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叶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叶某某与饶某甲(已判决)、刘某某(已判决)、樊某某(已判决)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半岛皇朝花园小区紫星阁8Q开设微信赌博群,饶某甲负责整体运营并管理财务,占赌场股份的70%;被告人叶某某与刘某某、樊某某负责介绍人进群参赌,三人各占赌场股份的10%。2017年3月,被告人叶某某、樊某某退出该赌场,刘某某占赌场股份的30%,饶某甲占赌场股份的70%。先后聘用廖某某、饶某乙、熊某甲(已判决)在该微信赌博群担任主持人,魏某某(已判决)在该微信赌博群担任财务工作,熊某乙(已判决)负责记录饶某甲在菲律宾洲际赌场每天的返利情况。

参赌人员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三种方式通过财务人员转账上下分,上分后即可押注进行赌博。参赌人员在微信群中押注后,由主持人统计汇总并通知赌场使用饶某甲的账户将部分押注金额在赌场实时押注,未押注金额由饶某甲与参赌人员进行对赌。同时,菲律宾洲际赌场会将押注额的千分之二做为佣金返利给饶某甲在赌场的账户。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底,参赌人员向饶某甲使用的杨某某名下中国银行卡(开户行为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376号中国银行城东支行)转账的参赌资金共计24407830.28元。

2020年1月11日,被告人叶某某被云南省澜沧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执法民警在云南省澜沧县227国道2653公里处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银行交易流水等书证;

2.证人饶某甲、樊某某、饶某乙、廖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叶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叶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微信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维

2020年3月27日

附:

1.被告人叶某某现被羁押于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2.本案案卷材料和证据贰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