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吴某某开设赌场案)_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连检一部刑诉〔2020〕58号 

被告人吴某某,女,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041984********,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户籍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镇**村**7号,现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镇**村**号。2019年5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连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5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连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伙同黄某某(已判决)通过创建微信群组织群内成员通过“星悦麻将”手机软件进行麻将赌博,并通过微信账户从中抽头渔利; 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被告人吴某某伙同黄某某通过创建闲聊群组织群内成员通过“星悦麻将”手机软件进行麻将赌博,并通过支付宝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吴某某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64757.14元。

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吴某某到连江县公安局晓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2020年6月12日,被告人吴某某向本院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164757.14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前科证明、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记录、到案经过;

2、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闽0122刑初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取笔录、提取清单“星悦麻将手机软件”页面图片、“闲聊手机软件”所属公司的注册信息、扣押决定书、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办案说明等书证;

3.证人杨某某、颜某某、林某某、陈某某证言;

4.同案人黄某某、刘某某供述;

5.被告人吴某某供述;

6.检查笔录、提取笔录;

7.福州市诚振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鉴定意见通知书等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吴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讯终端软件结伙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出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建议对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建议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连江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刘必耀

2020年6月19日 

附:

    1.被告人吴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移送卷宗贰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壹份;

4.《适用简易程序建议壹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