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吴某甲,绰号**、**,男,197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7231973********,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工人,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恩平市**镇**村委会**村**巷**号,现住恩平市**街道办事处**小区**栋**房。2019年5月2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黎某某,女,198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7851981********,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工人,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恩平市**镇**村委会**村**巷**号。2019年7月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同年8月29日被恩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广东省恩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黎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9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吴某甲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接受他人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每一期收取投注后再上报给被告人黎某某以及冯某某(已判刑)、蔡某某、吴某乙、侯某某、岑某某及李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上家,按照投注额从中获取2%的提成。被告人黎某某除了上述期间收受吴某甲的投注外,还于2019年上半年直接收受他人投注,然后上报给吴某丙(另案处理)。2019年5月27日、7月8日,公安机关分别将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吴某甲位于恩平市**小区**栋**房家中搜获一张六合彩号码生肖对照表。
经查,上述期间被告人吴某甲收受吴某丁、吴某戊等多人投注金额共5996115元,从中非法获利共119922.3元。被告人黎某某收受投注金额共62285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相关书证;
2、证人吴某丁、吴某戊、吴某己等14人证言;
3、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现场勘验、搜查、辨认笔录及照片;
5、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事实。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又因二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恩平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谢军鸿
2020年3月5日
附注:
1、被告人吴某甲现羁押于恩平市看守所,被告人黎某某现被取保候审于其户籍所在地;
2、移送本案卷宗8册、光盘20张和证据目录1份;
3、恩平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吴某甲、黎某某的物品(详见扣押清单),请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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