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涟检刑一刑诉〔2020〕210号
被告人周宝生,男,199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8261999********,汉族,小学文化,住涟水县**街道**村**组**号。被告人周宝生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9月14日被涟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10月21日被涟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涟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周宝生因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3月24日被涟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27日刑事拘留。
本案由涟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宝生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5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周宝生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王某甲、王某乙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宝生,听取了被害人王某甲、王某乙等人以及被告人周宝生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25日,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涟城街道境内盗窃作案13起,窃得手机12部、山地自行车一辆、现金人民币3670元。经鉴定,被告人周宝生窃得的手机、山地自行车价值人民币3186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4月4日14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涟城街道涟洲路涟锐装饰公司门市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王某甲白色VIVO牌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90元;
2. 2020年3月16日12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涟城街道襄贲路和盛房产门市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王某乙金色金立牌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元;
3. 2020年3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东鼎小镇“圣道馆”跆拳道馆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彭某某人民币170元;
4. 2020年3月23日14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中央城“花叙”花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唐某某VIVO牌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0元;
5. 2020年4月1日中午,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北门闸后阿猫阿狗宠物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王某丙人民币900元;
6. 2020年4月3日14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东鼎小镇雯露窗帘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张某某OPPO牌手机一部、VIVO牌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50元;
7. 2020年4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中央城“小小年纪”童鞋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丁某某人民币300元;
8. 2020年4月9日11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御湖公馆小区25幢二单元5楼通道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李某某菲利普牌山地自行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69元;
9. 2020年4月9日12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泰山路盛视广告门市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薛某某黑色红米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67元;
10.2020年4月13日16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金伦世家创音琴行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缪某某人民币1300元;
11. 2020年4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城市花园“城市果园”水果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赵某某人民币300元;
12. 2020年4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军民中心村小宋童装店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宋某某钱包一只,钱包内有人民币700元;
13、2020年4月25日9时许,被告人周宝生到涟水县阳光嘉园小区一超市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钱某某三星牌S8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发破案经过等书证;
2.被害人王某甲、王某乙等人的陈述;
3.被告人周宝生的供述与辩解;
4.涟水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5.涟水县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周宝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宝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宝生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宝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李锐
助理检察员:仲岩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1.被告人周宝生现羁押于涟水县看守所;
2.全部案卷材料2册,电子卷宗光盘1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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