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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夏某某等3人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案)_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独角龙 评论0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青黄岛检刑检刑诉〔2019〕914号

被告人杜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2841976********,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镇**号,现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期16-2-1501,个体。2007年10月11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山东省胶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2年4月24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19年2月16日因吸毒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9年3月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经本院批准并于次日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金某某,男,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2841977********,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村**号,务工。2012年7月24日因吸毒被胶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2013年3月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2019年2月18日因吸毒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3月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经本院批准并于次日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夏某某,女,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2051996********,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路**号4户乙,无业。2019年2月18日因吸毒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行政拘留五日。2019年2月20日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杜某某、金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夏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已审查完毕。本院于2019年6月6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7月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21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杜某某到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号**村 孙某某(在逃)的家中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5克。当晚被告人杜某某入住青岛市市北区的民宿,在民宿内将0.8克左右的冰毒卖给王景海(另作处理),约定1000元的价格,王景海实际支付700元,300元用于顶账。

2.2019年2月13日20时左右,被告人杜某某在青岛市黄岛区**期小区其住处楼下给金某大约3.7克左右冰毒并约定4000元的价格用来顶账。后被告人金某某为套现将2包冰毒(实际称量1包大约0.68克左右)卖给 高某(另作处理), 高某给其微信转账1600元。2019年2月15日,侦查人员在被告人金某驾驶的鲁******号白色海马轿车内查获疑似毒品白色晶体三小包,经称重共计2.0866克;经鉴定,上述物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3.2019年1月29日晚上,被告人金某在青岛市黄岛区**路附近以1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尹怀宝冰毒约1克。

4.2019年1月下旬,被告人夏某某在其租住的青岛市黄岛区**公寓**号楼**房间内先后两次容留杜某某共同吸食冰毒;2019年2月8日左右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夏某某在其租住的青岛市黄岛区**公寓**号楼**房间内容留杜某某、金某某共同吸食冰毒一次;2019年2月13日左右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夏某某在其租住的青岛市黄岛区**公寓**号楼**房间内容留杜某某、金某某共同吸食冰毒一次。综上被告人夏某某共容留他人吸毒四次六人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及查获经过等书证;辨认、检查、称重笔录;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金某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均系累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二被告人均系毒品再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夏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拘役三到六个月,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赵力

2019年10月24日

附:

1、被告人杜某某、金某某现被羁押于青岛市黄岛看守所;被告人夏某某现被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3、公安侦查卷宗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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