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静检刑诉〔2020〕556号
被告人夏某某,女,197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30222197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在浙江省慈溪市**镇**村**街**弄**号,住浙江省慈溪市**镇**庙**号楼**室。2020年4月28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2020年5月18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夏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报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定管辖,同年7月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定本院管辖。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同年8月21日退回补充侦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于2020年8月22日、9月18日补充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夏某某于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介绍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上海*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上海*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上海*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公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己公司”)、上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公司”)收受上海*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公司”)、上海*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壬公司”)、上海**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癸公司”)、上海*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人民币338万(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余元,已认证抵扣税额333万余元,共计收取介绍费8万余元。具体如下:
1.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甲公司、*乙公司收受*癸公司、*子公司、*壬公司、*辛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1045027.20元,已认证抵扣税额994755.16元;
2.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丙公司收受*癸公司、*壬公司、*辛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262157.42元,均已认证抵扣;
3.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丁公司收受*壬公司、*辛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350170.99元,均已认证抵扣;
4.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戊公司收受*壬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1292431.11元,均已认证抵扣;
5.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已公司收受*壬公司、*癸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358948.47元,均已认证抵扣。
6.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介绍*庚公司收受*壬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80571.42元,均已认证抵扣。
2020年4月27日,被告人夏某某在浙江省慈溪市**街道**号楼**室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夏某某能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8.3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户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内资公司备案通知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抓获经过、开票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复印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明细表、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抵扣证明、发票认证清单、销售协议、出库单、银行转账记录、记账凭证、电子缴款凭证、刑事判决书等书证;涉案人员史某某、赵某某、虞某某、蒋某某、魏某某、杨某某、杨某某、赖某某、徐某某、刘某某的供述、被告人夏某某的供述;上海司法会计中心有限公司鉴定人员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上海同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人员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沈怿昕
检察官助理:黄亚烨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被告人夏某某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南部)
2.侦查卷宗一册(其余侦查卷宗与史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共用)、鉴定材料一册、补充证据材料一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赃证物品见清单
5.换押证一份
6.案犯身份卡一张
7.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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