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当检公诉刑诉〔2019〕145号
被告人孙显,男,199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6291999********,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出生地福建省华安县,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华安县**镇**村**号,住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区**栋**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9月15日被当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当阳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当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显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12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察机关补充侦查两次(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5日,自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2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被告人孙显伙同汤某某(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该赌博网站套用重庆时时彩开奖规则、结果,接受参赌人员投注,孙显从中抽头渔利。孙显接受下级代理张某某、林某某、肖某甲、袁某某、肖某乙(五人已另案起诉)投注资金累计共283.211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到案经过、扣押清单、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重庆福利彩票中心提供的重庆时时彩中奖规则、户籍资料等书证;2.证人张某某、肖某甲、袁某某、林某某、汤某某等人的证言;3.当阳市公安局出具的勘察、辨认笔录;4.被告人孙显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显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许巧俊
2019年4月28日
附:
1.被告人孙显现羁押在湖北省当阳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光盘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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