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经检刑检刑诉〔2019〕129号
被告人安某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5231990********,汉族,大专文化,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现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小区。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8年3月1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1月29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薛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821991********,汉族,大学文化,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榆树市**镇,现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小区。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8年2月2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4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2月1日由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田某某,男,1993年1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821993********,汉族,初中文化,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榆树市**镇,现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11月11日被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2月27日被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于2016年7月1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8年2月2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4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3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221987********,汉族,初中文化,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农安县,现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小区。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8年2月2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4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2月1日由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安某某、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涉嫌犯开设赌场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19年2月1日受理后,已于同日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因案件事实不清,本院于2019年3月16日、5月30日两次将该案退回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完毕后于2019年6月30日将该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安某某伙同被告人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在长春高新区济州岛洗浴、长春市绿园区西雅图宾馆、长春市二道区金源宾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城一品东南小区8栋1602室等地租用场地,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视频、数据,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收投注,组织赌博活动。
具体行为是被告人安某某在赌博网站“永利国际”注册三个账号,分别为qg127、dc101、tc001,并购买分数。安某某雇佣被告人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作为操盘手,负责经营“嘉和娱乐”、“吉林快三”、“龙虎合”三个微信群,组织参赌人员以中国福利彩票“重庆时时彩”和“吉林快三”的开奖结果数字作为赌注下注,并通过手机微信接受参赌人员投注和派发彩金。经审计,涉案参赌人数累计426人,投注累计4145注,赌资数额累计1196654.15元。
被告人安某某从赌博网站投注金额的0.5%返点,并从参赌人员赢得彩金的2%提取“水子钱”,其抽头渔利数额为33415.78元。被告人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明知安某某组织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操盘帮助,各获利30000元。
2018年2月1日,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城一品东南小区8栋1602室,将被告人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抓获,查获赌资共计74542元。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安某某到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抓捕经过;
2、证人吕某某、唐某某、顾某某、屈某某、陈某某、郭某某、于某某、程某某证言;
3、被告人安某某、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供述;
4、审计报告;
5、其他书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安某某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视频、数据,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收投注,组织赌博活动。被告人薛某某、田某某、孙某某明知安某某组织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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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员:王 华
二0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1.被告人安某某、田某某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薛某某现取保候审;
被告人孙某某现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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