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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独角龙 评论0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桓检一部刑诉〔2020〕86号

被告人宋某某,男,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77********,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住桓台县**镇**村**组**号。1998年因盗窃被济南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1999年因盗窃被淄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三年;2002年因盗窃被淄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三年;2005年因盗窃被淄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2008年12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0年8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与未执行的刑罚一年一个月零二十六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6年2月26日因盗窃被桓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2016年6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7年10月9日,因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2019年3月21日,因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2月18日被桓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0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本案由桓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宋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9年11月11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村关某某家大门门洞内,盗窃关某某“台玲”牌二轮踏板电动车一辆,价值730元。

2.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镇府后院北侧车棚,盗窃许某某“贝迪”牌折叠自行车一辆,价值345元。

3.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村耿某某家大门门洞内,盗窃耿某某“缘分”牌电动三轮车一辆,价值600元。

4.2019年11月20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唐山镇**小区**号楼**单元**处,盗窃荆某甲“羚羊”牌自行车一辆,价值332元。

5.2019年11月23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小区**号楼北边车棚内,盗窃黄某某“斯波兹曼”牌山地变速自行车一辆,价值490元。

6.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号楼**单元门口西侧,盗窃周某某“喜德胜旭日500”山地自行车一辆,价值约897元。

7.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号楼**单元门口,盗窃刘某“美利达公爵300”自行车一辆,价值1377元。

8.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村**附近,盗窃魏某某“国彪”牌蓝色带棚电动三轮车一辆,价值1200元。

9.2019年12月8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村养鸽厂门口,盗窃荆某乙“爱玛”牌电动二轮车一辆,价值340元。

10.2019年12月8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宿舍公寓楼**号楼**单元楼道内,盗窃张某甲“凤凰”牌弯梁自行车一辆,价值147.20元。

11.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医院车棚内,盗窃李某某“爱玛”牌电动车上的“超威”牌电池一组,价值322元。

12.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镇**村王某某家大门门洞内,盗窃王某某“雅迪”牌电动二轮车一辆,价值575元。

13.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唐山镇**小区**号楼**单元楼道内,盗窃张某乙“飞豹”牌人力三轮车一辆,价值115.50元。

14.2019年12月15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卫生院北侧楼区中间楼西侧路边,盗窃张某丙“雅迪”牌电动三轮车一辆,价值约900元。

15.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宋某某到桓台县唐山镇**小区**号楼**号楼之间东侧车棚内,盗窃宋某某“美利达”牌红色变速山地自行车一辆,价值约47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刑事判决书等;2.证人证言:证人关某某、许某某等人证言;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宋某某的供述和辩解;4.鉴定意见:关于电动二轮车等物品的价格结论书;5.辨认、搜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宋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桓台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穆华东

检察官助理:路芳芳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1.被告人宋某某现羁押于桓台县看守所。

2.侦查卷宗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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