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尹某某贪污、受贿案)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四西检职检刑诉〔2020〕4号 

被告人尹某某,男性,1975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3031975********,汉族,初中文化,系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员,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组,住四平市铁西区**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9月22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经四平市铁西区监察委员会决定,于2020年10月21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贪污罪,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8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四平市铁西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尹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11日已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涉嫌贪污罪

2017年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以下简称红开**中心)负责**项目建设征收土地工作。被告人尹某某作为四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红开区**中心的**员,负责**地块才某某、陈某甲等12户的征收拆迁工作。

被告人尹某某利用其红开区**中心**员的职务便利,伙同才某某(另案处理)及其生活伴侣李某某(另案处理),在才某某家位于**村一社房屋及土地被征收期间,在才某某名下院落内抢建2个猪舍,并将原有仓房(11.1平方米)按照圈舍进行评估,3个圈舍共计552.34平方米,被告人尹某某与才某某、李某某共非法获得国家征收安置补偿款271,313.00元,其中被告人尹某某非法获得120,30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线索移交通知书、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户籍信息、无前科证明、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书、情况说明、查封、扣押通知书及清单、委托书、才某某家征收档案等;

2证人证言:证人张某甲、房某某、赵某某、张某乙、初某某、陈某乙、王某甲、袁某某、马某某的证言及孙某某出具的情况说明;

3被告人的尹某某供述与辩解及另案处理的才某某、李某某的供述。

(2涉嫌受贿罪

    被告人尹某某作为红开区**中心**员,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共收受好处费31,000.00元人民币。

1、2020年5月份,被告人尹某某以帮助拆迁房屋确权为由,向辛某某索要好处费1000.00元人民币,此款用于个人支出。

2、2020年5月份,被告人尹某某以尽快办理合户手续为由,向王某乙索要好处费5000.00元人民币,此款用于个人支出。

3、2020年6月份,被告人尹某某受被征收户陈某甲尽快领取征收安置补偿款的请托,收受陈某甲好处费5000.00元人民币,此款用于个人支出。

4、2020年8月,被告人尹某某以帮助李某某及其生活伴侣才某某多得征收安置补偿款为由,向李某某索要好处费20,000.00元人民币,此款用于个人支出。

被告人尹某某于2020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尹某某在被调查期间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上缴犯罪所得151,30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付某某、王某丙、王某乙家征收档案等;

2证人证言:证人李某某、陈某甲、辛某某、王某乙的证言;

3.被告人尹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尹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某作为红开区**中心**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数额巨大;索取、非法收受被征收对象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尹某某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尹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冠英

检察官助理:张瑜

(院印)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1. 被告人尹某某现被逮捕羁押在梨树县看守所;

2. 案卷材料和证据8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5. 涉案赃款151,300.00元已被扣押暂存于中国共产党四平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