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崔某某开设赌场案)_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独角龙 评论0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浑检一部刑诉〔2020〕63号

被告人崔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6811986********,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县**镇,现住:白山市浑江区**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日被白山江源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崔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崔某某于2019年4月年至2019年8月末期间,以盈利为目的,在微信上建立微信群并担任代理,利用“吉林快三”开奖结果,组织魏某某、李某甲、董某某、刘某某、周某某进行吉林快三黑彩赌博,并以20%的利润抽取提成,赌资累计达237879.96元,获利3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被告人崔某某供述与辩解;

二、证人魏某某、李某甲、董某某、刘某某、周某某、李某乙、李某丙、赵某某证言;

三、书证:案件来源、归案情况、常住人口登记表、办案说明、银行、微信交易流水、指定管辖决定书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崔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崔某某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崔某某主动投案自首,有检举揭发立功表现,且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王寅浩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1.被告人崔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123页

3.《量刑建议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