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晋检一部刑诉〔2020〕790号
被告人张小章,男,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74********,汉族,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经商,户籍所在地晋江市**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11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30日晋江市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0年9月21日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晋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小章涉嫌开设赌场窃罪,于2020年9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张小章在其经营的位于晋江市**镇**村**号无名快餐店内,通过手机微信向高某某(取保候审)、许某某、张某某(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非法销售“六合彩”,从中获利,后于2019年9月10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自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9月10日期间,被告人张小章通过手机微信至少销售“六合彩”人民币702144元。
被告人张小章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扣押到作案工具手机、“商品计算清单”等及照片;
2.书证:抓获经过,破案经过,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及被告人身份证明等;
3.证人证言:证人高某某、许某某、张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张小章的供述和辩解;
5.检查、辨认笔录:检查证、检查笔录、照片及证人对被告人的辨认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小章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小章利用“六合彩”特码组织竞猜对赌活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小章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张小章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张小章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晋江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李环晖
检察官助理张贻忠
2020年10月15日
附:
1.被告人张小章现取保候审在家。
2.本案案卷材料一册。
3.证人名单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5.随案移送光盘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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