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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张某某、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_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舟普检公诉刑诉〔2019〕274号

被告人张月芬,女,********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903********0028,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住**街道**园*****室。曾因赌博,于2015年8月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行政罚款五百元;又因吸毒,于2019年5月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现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5月3日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刑事拘留院批准,于2019年6月7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沈明晨,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903********0214,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无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住***街道**路***弄**号*单元***室。曾因吸毒、容留吸毒,于2018年11月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又因吸毒,于2019年5月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决定社区戒毒三年。现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5月3日被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6月7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月芬、沈明晨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8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8月9日已告知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月芬、沈明晨均系吸毒人员。2019年4月至5月,二被告人在本区沈家门街道等地以贩养吸,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分述如下:

1.2019年4月16日下午,吸毒人员包某某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以人民币60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1包后卖给包某某。

2.2019年4月20日下午,包某某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以人民币58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1包后在沈家门**隧道口附近以人民币600元卖给包某某,并与包某某在鲁家峙******小区顶楼共同吸食。

3.2019年4月22日中午及晚上,吸毒人员夏某某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分别以人民币1000元、60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2包后卖给夏某某。

4.2019年4月25日中午,夏某某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以人民币55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1包后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卖给夏某某。

5.2019年4月27日下午,夏某某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以人民币60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1包后卖给夏某某。

6.2019年5月1日至2日,沈某乙、夏某某分别向被告人沈明晨购买毒品,被告人沈明晨从被告人张月芬处以人民币120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1包,取出部分自留,后将剩余毒品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卖给沈某乙、夏某某,并共同吸食。

7.2019年5月2日,被告人张月芬收取蒋某某人民币2400元后,通过微信向韩某某转账人民币2000元用于购买毒品,后韩某某将1包甲基苯丙胺交给被告人张月芬。

8.2019年5月2日晚上,被告人沈明晨向被告人张月芬购买毒品,被告人张月芬收取600元毒资后以人民币500元从陈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1包重0.42克的甲基苯丙胺,并携带毒品至本区东港街道****门口附近,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张月芬随身物品搜查时,从其携带的包内扣押重5.25克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1包。

经舟山市公安司法中心鉴定:从被告人张月芬处扣押的2包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9年5月2日晚,被告人沈明晨在本区**街道**下**园***幢*单元***室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被告人沈明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月芬。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扣押清单等;2.证人证言:证人包某某、夏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张月芬、沈明晨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舟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5.辨认笔录、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等;6.电子数据:通话记录、电瓶车RFID大数据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月芬、沈明晨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沈明晨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婷

2019年11月29

附:

1.被告人张月芬现羁押于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被告人沈明晨现羁押于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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