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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赌博案)(公开版)_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开检一部刑诉〔2020〕Z221号

被告人某某,男,1971年****日出生于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407241971********,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广东省开平市******号。因本案于2020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同年11月10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甄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于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407831995********,汉族,中专文化,务工,住广东省开平市**镇**村**巷**号。因本案于2020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

被告人劳某某,男,1996年**月**日出生于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407831996********,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广东省开平市**镇**村**巷**号。因本案于2020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同年11月10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甄某某,曾用名:甄某某,男,1981年**月**日出生于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407831981********,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广东省开平市**镇**村**巷**号。因本案于2020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逮捕,同年11月10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开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0月23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三日内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在值班律师谭春梅的见证下对被告人甄某某进行了证据开示,在值班律师刘逸的见证下对被告人张某某、劳某某、甄某某进行了证据开示,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开始,被告人张某某以香港六合彩赌博的形式多次收取赌博人员周某某等人的投注共181332元,获利5000元。

2017年上半年开始,被告人甄某某以香港六合彩赌博的形式多次收取赌博人员李某某等人的投注共276321元,获利3000元。

2018年4月开始,被告人劳某某以香港六合彩赌博的形式多次收取赌博人员甄某某等人的投注共393980元,获利15000元。

2019年10月开始,被告人甄某某以香港六合彩赌博的形式多次收取赌博人员曹某某等人的投注共335025元,获利3000元。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

1.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2.证人周某某等16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

3.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4.物证:缴获的生肖排码表、登记纸等;

5.相关书证;

6.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四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甄某某、劳某某、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及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情节,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开平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吴洁瑜

检察官助理:赖阳豪

2020年11月23日

附:

1.被告人甄某某现被羁押于开平市看守所、被告人张某某、劳某某、甄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本案卷宗十二卷、光盘18张;

3.《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证据开示清单》以及值班律师律师证复印件各四份,随案移送;

4.扣押手机四台等涉案物品,均暂扣于开平市公安局,待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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