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枝检一部刑诉〔2020〕157号
被告人张某某,女,197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723197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湖北省枝江市,户籍所在地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大道**号,住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大道**市场**巷**号。因为赌博提供条件于2019年3月7日被枝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一千元;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枝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3月16日被解除取保候审。
本案由枝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6日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网络闲聊APP(与微信群类似的社交软件)建立“风儿学术群”。然后利用花牌俱乐部APP软件建立“存在快乐花牌俱乐部”群,邀约参赌人员网上赌博,参赌人员将花牌俱乐部APP上的战绩发至“凤儿学术群”,通过“闲聊”红包和“闲聊云”红包(与微信红包类似,均可提现)结算毒资、大赢家向张某某支付“房费”。经统计,张某某通过管理“风儿学术群”、“存在快乐花牌俱乐部”非法获取参赌人员支付的“房费”共计23295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手机两部及银行卡一张;2.发破案经过及归案情况说明、银行交易明细、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口信息等书证;3.证人刘某某、周某某、叶某某、方某某、姚某某、李某某、沈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电子证据检查笔录;6.接收红包记录截图、电子光盘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通过“闲聊”群、“存在花牌俱乐部群”邀请赌博人员加入,借助“花牌俱乐部”游戏软件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检察官:李德顺
2020年7月30日
(院印)
附件:
1.被告人张某某现在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大道**市场**巷**号的家中(电话132********)。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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