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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张某甲、刘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案)_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检二部刑诉〔2020〕21号 

  被告人张某甲(曾用名张某乙,小名张某丙),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21271987********,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镇,住鄂伦春自治旗**镇**店。因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企业印章罪,经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12月18日被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2月31日被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刘某某,男,1965年12月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21271965********,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镇,住鄂伦春自治旗**镇**村**组**号。因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经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2月29日被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涉嫌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企业印章罪,于2020年2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至2019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无刻字印章业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变造国家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伪造离婚协议书上莫旗婚姻登记处专用章五份,按照被告人刘某某的要求伪造临沂市**纺织有限公司的电子印章一枚,伪造鄂伦春自治旗**中草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并从中获利。二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

2018年,葛某某(另案起诉)拿着印有国家机关印章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同城广告店找被告人张某某进行修改,张某某按照葛某某的要求,使用电脑将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上原有的信息进行了修改,形成一个空白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二、被告人张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事实。

2018年至2019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按照真实的印有莫旗婚姻登记处专用章的离婚协议,根据客户的要求,将离婚协议书上的姓名改成客户提供的信息,共计给5人进行了修改。

3被告人张某某伪造企业印章的犯罪事实。

2018年,被告人张某某无特种行业相关许可,为鄂伦春自治旗**镇**中草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刻制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

四、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

 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为申报外出务工建档立卡扶贫户的2000元补助,找到被告人张某某,向张某某提供印有临沂市**纺织有限公司给刘某某出具的工作证明,要求张某某按照该工作证明上的印章进行伪造,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奖补审批表》交给张某某,张某某根据刘某某的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奖补审批表》上伪造临沂市金绫纺织有限公司的电子印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检查笔录、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无制作权限,为他人变造房屋产权证书,伪造莫旗婚姻登记处专用章,伪造公司印章,制作企业印章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公司、企业正常的管理活动及信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无制作公司印章资格,找被告人张某某为其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正常管理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检察员:魏宏斌

2020年325日 

附:

    1.被告人张某某现羁押于鄂伦春自治旗看守所;被告人刘某某,现住鄂伦春自治旗**镇**村**组**号,联系电话:18847074287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随案移送印章5枚。

4.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认罪认罚具结书》各1份。

5.被告人张某某换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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