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宛龙检一部刑诉〔2020〕364号
被告人张某甲,曾用名张某甲,199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3241996********,汉族,初中毕业,务工,住河南省镇平县**乡**组**号。因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于2018年12月3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19年6月25日到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投案,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田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3021989********,汉族,初中肄业,务工,住南阳市宛城区**乡**村**组**号。因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1月7日被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19年7月5日到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投案,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3031982********,汉族,小学肄业,务工,住南阳市卧龙区**乡**村**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19年1月4日到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投案,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监视居住,于2019年7月3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殷某甲,男,197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29241975********,汉族,小学毕业,务农,住南阳市卧龙区**乡**村**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19年1月4日到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投案,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月31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殷某乙,男,198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3031983********,汉族,初中毕业,务农,住南阳市卧龙区**乡**村**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18年12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监视居住,于2019年7月23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田某某、王某某、殷某甲、殷某乙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间,延期审查、补充侦查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月20日晚,姜某某(已判决)在**乡**村**生态园宴请张某乙、李某甲(均已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被告人田某某和靳某某、李某乙、叶某某、范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其庆祝生日,席间众人多有饮酒;饭后,因重复结账问题,姜某某等人与**生态园前台人员殷某丙、于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发生争执,争吵中姜某某一方人员将收银电脑推掉地上损坏;殷某丙遂电话联系赵某某(均已判决)等人赶回**生态园解决此事,赵某某等人赶回后与姜某某等人引发冲突,进而发生厮打;随后,尹某甲、赵某甲、赵某乙(均已判决)、被告人尹某乙、被告人殷某乙和赵某乙、李某丙(均另案处理)等人闻讯先后赶到事发现场,与姜某某、张某乙、李某甲、王某某、田某某及赶来为姜某某助阵的被告人张某甲等人再次进行打斗,其中:姜某某手持千斤顶,尹某甲手持铁叉,赵某乙、赵某甲等人手持钢管、砍刀、木棍等凶器参与斗殴,张某甲驾驶**宝马轿车冲撞打架人群,将尹某乙、殷某乙等人撞倒后逃离现场。双方的斗殴致使:尹某乙头部受伤、王某某头部受伤和左手第二掌骨骨折、殷某丙头部和腹部受伤、赵某甲左耳附近被割伤、姜某某身体右侧第2、3腰椎横突骨折、李某甲头部受伤;姜某某、张某甲所驾的宝马车辆均不同程度被**生态园一方人员砸损。经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殷某丙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王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赵某甲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检查、辨认笔录;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供述。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甲、田某某、王某某、殷某甲、殷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田某某、王某某、殷某甲、殷某乙参与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结合被告人张某甲、田某某、王某某、殷某甲、殷某乙的认罪态度、到案情况,建议对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冀鹏毅
郭 宇
2020年6月2日
附:
1.被告人张某甲、田某某、王某某、殷某甲、殷某乙现在家候审;
2.全案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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