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本案由德清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1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以营利为目的,组建 “边锋(切磋)中华”、“边锋(斗罗)多二色AA”等闲聊群,通过让群内成员安装“边锋平台”上的手机游戏软件,出售房卡收取房费从中获利的形式,组织群内成员进行“麻将”或“罗松”赌博。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共计获利人民币5.54余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人口信息、调取证据清单、行政处罚决书、购卡记录等书证;
2.证人戴某某、项某某、姚某甲、姚某乙、张某乙、姚某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张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4.电子证物检查笔录、搜查笔录;
5.搜查视频、搜查照片等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张某甲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詹玲玲
附:
1.被告人张某甲现羁押于德清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四)册随案移送。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