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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张某甲等六人赌博案)_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保竞检一部刑诉〔2019〕49号 

1、被告人张某甲,男,198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602198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8月7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赌博罪经本院批准,当日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执行逮捕,现在押。

2、被告人李某甲,男,196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602196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8月7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赌博罪经本院批准,当日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执行逮捕,现在押。

3、被告人刘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1011197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9月26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6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4、被告人李某乙,男,199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602199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8月7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5、被告人郭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602199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8月13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6、被告人张某乙,男,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602199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住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村**号,2019年8月14日因涉嫌赌博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均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3月份被告人张某甲、被告人李某乙、被告人郭某某、被告人张某乙在定市竞秀区小车村租借李某甲的平房,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被告人张某甲、李某乙、郭某某、张某乙在经营期间抽头获利28000元人民币,每人分得7000元。

2019年3月份,被告人张某甲、被告人李某甲、被告人刘某某在保定市郝庄新区被告人刘某某的家中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刘某某在经营期间抽头获利44000元。其中被告人张某甲分得14000元,被告人李某甲获分得20000元,被告人刘某某分得10000元。

被告人到案后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抓获经过,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的供述、证人张某丙、郝某某等人证言,辨认笔录,视频资料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系主动投案。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1、被告人张某甲、李某甲现羁押于保定市看守所,

2、被告人李某乙、张某乙、郭某某、刘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3.案卷三册、证据目录一份,光盘一张。

4.《认罪认罚具结书》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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