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罗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031995********,汉族,初中文化,挖机司机,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樟树市,住樟树市**镇**村**组**号附**号,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于2019年9月11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樟树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30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231967********,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樟树市,住樟树市**镇**村**组**号,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于2019年9月11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樟树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30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辜某某,男,197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031975********,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樟树市,住樟树市**镇**村**组**号,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于2019年9月11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樟树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30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樟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四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8月18日被告人徐某某带领被告人黄某某、被告人辜某某等人在樟树市观上镇艺霖园艺场伐木。当日14时许,被告人徐某某带领被告人罗某某来到伐木现场清理木桩,当日17时许,一辆托运木材的农用车左后轮塌陷到一个土坑内,后被告人徐某某指挥被告人罗某某使用挖掘机把农用车拖拽出土坑,为了填补塌陷的土坑,被告人徐某某就继续指使被告人罗某某驾驶挖掘机将土坑挖开,在被告人罗某某驾驶挖掘机挖掘几下之后,其在挖出的土堆中发现大量的青灰色砖块,于是被告人罗某某停止挖掘,此时被告人徐某某就利用手机手电筒到土坑中查看,上来之后被告人徐某某、被告人罗某某等现场工人均已知道塌陷土坑下是一个墓葬。被告人罗某某询问被告人徐某某是否继续挖掘,被告人徐某某表示挖开来看看,之后被告人徐某某就指挥被告人罗某某继续驾驶挖掘机挖掘,最终形成了一个长3米左右、宽1米左右、深2米左右的长方体墓葬坑。被告人黄某某见到工地现场挖掘出墓葬,便起了挖掘陪葬品之念,随后拿铁锹下到墓坑中进行挖掘清理陪葬品,几分钟后被告人辜某某看见被告人黄某某在墓葬坑挖掘清理陪葬品,其起了发财的念想,于是也拿着一根短木棍下到墓葬坑中挖掘清理陪葬品,在挖掘几分钟后,村民邓某某在现场用手机录视频,随后被告人黄某某、辜某某先后爬出墓葬坑。2019年8月23日该墓葬经江西省文物商店鉴定:判断此次被盗掘的古墓葬为东晋时期的纪年墓,其墓葬形制及墓砖规格亦与同时期风格一致,是研究我国六朝时期墓俗的珍贵实物资料,具有较重要的历史与考古价值。由于盗掘行为采用了机械工具,对墓葬形制造成了严重破坏,致使相关历史信息流失,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2019年9月11日被告人辜某某、罗某某、徐某某、黄某某主动来到观上派出所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照片、到案经过、户籍信息等书证;2.证人杨某甲、邓某某、黄某某、余某某、张某某、张某某、杨某乙的证言;3.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涉案文物鉴定委托书、鉴定聘请书、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5.辨认笔录;6.手机视频。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胡清泉
附:
1.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辜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
4.社会情况调查表四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