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方某某开设赌场案)_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深宝检刑诉〔2020〕1633号

被告人方某某,男性,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811980********,汉族,受教育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27日刑事拘留;因患有严重疾病,于2019年8月2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方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3月2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2月11日、2020年4月2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7月20日左右,被告人方某某在**赌博网站注册了一个赌博账号(账号WK****,密码VV******),通过这个账号开设三个下级账号,方某某将三个下级账号分别提供给吴某甲、微信用户“A某某”、微信用户“陈某某”进行网络赌博,从中赚取7%的水钱。2019年8月26日22时,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区**号楼**杂货店将方某某抓获归案。截止至2019年8月26日,方某某共接受吴某甲赌博投注305740元,接受A某某微信投注9987元,支付宝投注37261元,赌博投注额合计47248元,接受陈某某微信投注28500元,支付宝投注36700元,赌博投注额合计65200元,总计接受网络赌博投注额41818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方某某华为手机一台、吴某乙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吴某甲手机一台;2.书证:被告人方某某的基本个人信息、抓获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社会危险性情况说明、证人吴某乙出具的自我交代、证人吴某甲出具的自我交代、证人吴某丙出具的自我交代、调取微信交易记录证据通知书、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宝安分局电子证据提取笔录、方某某与微信用户“A某某”、“陈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微信交易记录截图、支付宝交易记录截图、方某某平安银行手机银行截图、情况说明;3.证人证言:证人吴某乙、吴某甲、吴某丙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方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制图、现场照片、辨认笔录;6.视听资料:吴某丙、方某某的微信交易记录光盘一张、方某某、微信用户“A某某”、微信用户“陈某某”的微信交易记录光盘一张、吴某甲、微信用户“卢某某”、吴某乙、微信用户“龙”的微信交易记录一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赌资数额达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余永光

2020年5月9日

附:

    1.被告人方某某现被取保候审,联系方式158********,。保证人杨某某,联系方式150********。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光盘3张。

3.《量刑建议书》1份。

4.涉案手机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暂扣于公安机关。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