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合检一部刑诉〔2020〕87号
被告人方某某,男性,1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58219********10,汉族,专科毕业,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市**区,住广东省**市**区**镇**东**行**号, 2020年8月1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合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020年9月17日被合阳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合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方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方某某(已判)通过手机在“北京赛车”赌博微信群进行赌博,利用网络赌博赚钱,并从百度论坛上代理了北京赛车机器人软件链接赌博平台,从中抽取渔利。直到2017年6月份,方某某觉得人手不足,就伙同曾某某(已判)以及被告人方某甲,经过事先预谋,在互联网百度论坛上搜索到多款“北京赛车”的赌博网站,为名叫“万家、新鸿基”的两个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级会员。从中按照参赌人员押注金额的千分之一抽取渔利。为了便于经营赌博网站进行了分工,被告人方某甲负责和网站、参赌人员进行结算,方某某负责推广网站,曾某某负责销售机器人及维护参赌人员网站正常运作,三人早期分工协作后期互相帮助让赌博网站正常运行,通过淘宝、百度论坛以及微信等方式推广赌博网站,并留下微信、QQ号等相关联系方式(微信号昵称:“机器人朋友”, QQ号昵称:“超跑机器人”等)发展下级代理。王某某、何某某(已判)及参赌人员赵某某、吕某某等人通过论坛、淘宝等方式联系到方某某等人,购买北京赛车机器人链接到方某某代理的赌博网站,利用手机微信组织他人参与赌博。2017年6月份至2018年4月4日,被告人方某某、方某某、曾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金额高达307644218.46元,并从中抽取渔利。被告人方某某分的600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案发后,部分赃款追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案件线索来源、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司法会计鉴定、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电子证据以及涉案物证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犯罪。被告人方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并为网站担任代理,组织多人参与赌博,接受投注,抽取渔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判处。
此致
合阳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 张 玓
检察官助理: 姚 华
2020年11月19日
附:1、被告人方某某现羁押于合阳县看守所;
2、案卷十三册, 举证、质证提纲四份;
3、光盘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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