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马某某,男性,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423198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镇**村,家住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镇**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3月6日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29日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3月13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哞哞,男性,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4231986********,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镇**村,家住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镇**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9日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3月13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开始,被告人曾某某为一域名为http://mockjopl.vocke88.com:128l/m/stylel/menber/login.aspx的赌博网站做代理,之后陆续又为其他赌博网站做代理。2019年2月份,被告人曾某某通过一微信号为“lckF0000”的人搭建了一个域名为www.808hl.com的赌博网站,该赌博网站提供“广东快乐十分”、“重庆时时彩”、“北京PK拾”、“江苏骰宝”、“快3”、”幸运飞艇”、“急速时时彩”、“幸运时时彩”、“急速赛车”、“幸运赛车”等赌博方式供他人赌博。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某雇用被告人马某某、陈某某两人负责赌博网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并利用被告人曾某某购买的三张银行卡(中国银行:xxxx2;广发银行:xxxx3;中国建设银行:xxxx3)以及手机号注册的微信和支付宝收取以及赔付赌客的赌资。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的居民刘某某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充值了491070元的赌资在被告人曾某某经营的赌博网站赌博。
2019年3月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抓获归案,将该赌博网站的电脑以及手机进行扣押,并对该赌博网站内的数据进行提取,该赌博网站的注册会员数为134人。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陈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归案后共同退赃42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刘某某的证词;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搜查、扣押、提取笔录;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或者自己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从2017年至2019年3月6日期间,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共收取了491070元的赌资并发展了赌博网站的会员134人,情节严重,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曾某某、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之情节,系坦白;被告人陈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自首;被告人马某某、陈某某明知被告人曾某某开设赌博网站,仍然帮助其负责赌博网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系从犯。建议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张昌兴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十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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