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新宁检公诉刑诉〔2019〕53号
被告人朱某甲,男,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5281970********,汉族,高中文化,无党派,非××代表,非××委员,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现住新宁县**镇**大厦**号。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8年5月18日被新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新宁县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决定由新宁县公安局继续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新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8年11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月1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4月4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8年11月26日、2019年2月18日、2019年5月5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黄某乙,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某甲(已起诉)。同年1月,云联惠公司启用网上注册的云联惠云联商城交易管理系统。云联惠公司对外宣称,注册为云联惠会员后可在云联商城享受“消费全返”。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可在云联商城直接注册,也可通过其他会员推荐注册,均不需要交纳费用,推荐注册的,系统规则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会员之间的上下线层级关系。普通会员交纳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交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金钻会员、铂钻会员可以成为联盟商家、联盟企业,铂钻会员还可以购买代理权和云联惠公司的股权。根据该系统的经营模式,会员在云联商城消费后,商家需支付交易金额的16%给云联惠公司,作为创业共享金,并按1:100从中返得创业共享金对应的白积分和交易金额对应的库存积分,该库存积分通过商家返还到会员白积分账户。当会员白积分达到10000后便可以在次日按万分之五左右提出,转化成红积分,红积分可以用于消费,如果消费云联商城则要扣除10%的税费。红积分达10000后也可以提现,如提现,云联商城则要扣除10%的税费及3%的手续费。该系统运行后,云联惠公司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商学院授课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大肆发展消费者会员、联盟商家、联盟企业和代理公司。
为了鼓励发展会员,云联惠公司设置了“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依据层级关系进行层层计酬。上线会员可以获得其直接下线会员单笔消费金额的5%,或者单笔销售金额的2.5%的白积分提成。同时,根据推荐关系逐层往上依次获得其直接下线所获白积分的50%作为嘉奖。另规定,会员升级后可获得与缴纳费用对等的升级费用20%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和5%的白积分奖励,再往上每一个层级则按50%递减计提“嘉奖白积分”。
为了发展业务,云联惠公司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设置了代理公司制度,代理公司一共分为八级。代理公司的代理分为GP(参与管理的股东)和LP(不参与管理的股东)两个级别,不同行政区域的代理公司对代理数量(包括GP和LP)有不同的要求。铂钻会员交纳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代理费成为代理,云联惠公司将其交纳的代理费均按101%作为白积分返还给个人和代理公司,并将代理费的10%一次性返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按照云联惠公司设置的“统一管理奖励”比例,可以得到其行政区域内总销售营业额5‰至20‰的白积分业绩提成。
截止2018年5月8日,云联惠在全国共计吸纳会员8962017人,自上而下形成的会员推荐关系层级有119层。云联惠公司共有1532个代理公司,其中“GP”36775个,“LP”103256。
2016年2月24日,被告人朱某甲注册成为云联惠铂钻会员,会员ID名为“朱某甲发发发”。而后,被告人朱某甲以手机微信分享等形式将其妻子黄某某波(会员ID:纯天然纯生态生活)、儿子朱某乙(会员ID:醉酒当哥奇曲)、女儿朱某丙(会员ID:9988)先后发展成云联惠公司会员。2017年5月27日,被告人朱某甲出资10.8万元,以其儿子朱某乙的名义获取邵阳市**科技有限公司四级GP代理,并获职联盟商家拓展部经理。被告人朱某甲获得邵阳市**科技有限公司四级GP代理后,其使用自身“朱某甲发发发”会员名及其儿子朱某乙“醉酒当哥奇曲”会员名,向亲朋好友、顾客、商家等人群大肆宣传云联惠的好处,并以微信朋友圈分享免费注册、口口相传等形式发展下线会员、商家。2017年冬,经被告人朱某甲推荐,其下线肖某某出资10.88万元取得新宁县田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七级GP。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朱某甲在新宁县**镇组织成立新宁县鸿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云联惠业务,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6月8日,经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鉴定,朱某甲的登陆用户名为朱某甲发发发,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39层,下线总人数为1312个,直接下线人数有90个,下线层级有9层,该会员提现金额为107721元。朱某乙的登录名为醉酒当哥奇曲,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41层,下线总人数98个,直接下线人数有43个,下线层级有6层,该会员提现金额为164354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广州市海珠区**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代理协议书、银行卡交易明细、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被告人朱某甲户籍信息等书证;2.证人朱某乙、黄某某波、黄某某、肖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朱某甲及另案处理黄某甲等人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5.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甲以购买商品、消费全返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和返利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新宁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黎海平
2019年5月14日
附:
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补充侦查卷2册。
3.随案移送证人名单1份、视频光盘2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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