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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李刘镏诈骗、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独角龙 评论0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武检一部刑诉〔2020〕21号

被告人李刘镏,男性,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221995********,汉族,专科毕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住武汉市洪山区**栋**。2019年8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9月17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逮捕。

本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刘镏涉嫌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20年1月9日、3月25日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2月14日和4月24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因该案系重大、复杂案件,本院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3月15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诈骗事实

2015年9月,河北**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河北**平台”)在全国各地发展众多会员单位,进行未经国家批准的邮票电子盘交易,再由会员单位大量诱导客户入盘交易。会员单位向河北**平台申请邮票托管上市交易,上市邮票除5%左右用于向客户配售之外,剩余95%左右的邮票均由会员单位掌握,用于操控邮票价格。河北**平台与会员单位故意对客户隐瞒会员单位直接操控邮票价格的事实,共同骗取客户的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亏损。北京**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先后在河北**平台托管上市并操控《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邮票发行六十周年》、《南极风光之南极冰山》等26支邮票。每支邮票上市后,持有该邮票的操盘账户以“打新”名义向部分客户卖出少量邮票,让客户赚取少量资金,以骗取客户信任;再由数个操盘账户通过频繁自买自卖方式持续“倒单”,拉高邮票的交易价格至平台上市价格的数十倍,随后向客户大量抛售,骗取客户资金。

2016年8月,北京**公司指派原武汉**经营有限公司第三组业务经理高某某(已判决)注册成立武汉**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武汉**公司作为北京**公司在武汉增设的“市场部”,取得河北**平台**号段,发展客户在河北**平台开户投资上述26支邮票。武汉**公司成立后,高某某指使该公司第12组业务经理被告人李刘镏,由业务经理带领自己的业务团队,以业务员微信大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通过聊天建立信任后,逐步引入邮币卡投资的话题,再由业务经理及业务员相互配合,虚假宣传邮币卡投资能获取高额回报,吸引客户在河北**平台开户,以邮币卡投资“内部消息”等为名,推荐客户购买上述26支邮票,骗取客户资金。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武汉**公司诱骗客户在河北**平台开户并购买由北京**公司操控的26支邮票,致使其中666人被骗亏损,金额共计人民币119614541.38元。其中,被告人李刘镏带领的第十二组致使39人被骗,亏损金额为人民币9160366.53元。因实施上述诈骗活动,被告人李刘镏按其带领业务组的客户投资上述26支邮票的总金额计算提成,通过提成的方式从公司分得赃款人民币311525.06元。

(二)危险驾驶事实

2019 年8月14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刘镏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二环线下桥匝道口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李刘镏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23.49mg/100ml。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害人李某某、邱某某等人的陈述;2、邮票托管上市协议、武汉**公司工商资料、相关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鉴证报告等书证;3、河北**平台交易信息等电子数据;4、抓获及破案经过、常住人口信息、情况说明等其他材料;5、非同案共犯高某某、秦某某等人的供述;6、交通大队呼气、血样酒精检测报告;7、证人毛某某等人的证言;8、被告人李刘镏的供述和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刘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被告人李刘镏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刘镏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官:万里霜

检察官助理:黄家凯

2020年5月20日

附:

1.被告人李刘镏现羁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七册。

3.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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