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迁西县院公诉刑诉〔2020〕80号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2271983********,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农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迁西县,住迁西县城关XX小区*号楼。2019年11月14日因涉嫌赌博罪被迁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经本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当日被迁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谢某某,曾用名:谢某冬,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2271990********,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农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迁西县,住迁西县XX镇XX村。2019年11月15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迁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迁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迁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0年3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1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4、5月份,被告人李某某在自己经营的体育彩票站(位于迁西XX镇),唐山口音的两名男子(基本情况不详,现在逃)给李某某介绍通过国家正规彩票11选5的玩法,以中奖赔率比国家正规彩票赔率高为诱惑,向彩民销售彩票而不给彩民出具国家制式彩票(俗称黑彩)。其中包括任二、任三、任四、任五、任六、任七、任八,前二直、前三直、前二组、前三组正规玩法,在国家正规彩票的基础上,还自行研发“飞”号(彩民选中一个号码后,开奖号码中有这个号码即为中奖,赔率为一比二,购买金额由十元到两万元不等,彩民可以同时购买多个号码投注)、“定道”(彩民可以选一个或者多个号码投注,每个号码要选择中奖位置,只有中奖号码与位置都与开奖号码相同才视为中奖)的玩法,并给售卖人员提供一万元资金支持,按照销售额给售卖人员高额返利(“飞”“定道”返利百分之三、其他玩法返利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三之间)。
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蒋某某(其他处理),由蒋某某在其彩票站内(位于XX村路口)向赵某春、赵某阳、王某某等人售卖黑彩非法获利,蒋某某自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某某转账17万余元,李某某给蒋某某转账65000余元(微信55056元;支付宝10000元)。扣除蒋某某给李某某购买刮刮乐两笔彩票钱(3826元、2994元,支付宝到账10000元),蒋某某给李某某转账黑彩金额共计154692元,李某某给蒋某某转账55056元。
2018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谢某某,由谢某某在其彩票站内(位于城关XX小区北门口)向付某利、姚某辉、吴某海等人售卖黑彩非法获利,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谢某某通过“X风”、“AXX心”两个微信给李某某转账黑彩金额54万余元(其中微信号“X风”给李某某转账114974.5元,李某某给谢某某转38395元,微信号“AXX心”给李某某转425119.98元,李某某给谢某某转账306178.82元)。谢某某从中获利15000余元左右。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迁西县公安局调取的物证、书证;
2检查笔录及电子数据检查笔录;
3辨认笔录;
4证人王某歌、赵某春等人出具的证言;
5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售卖黑彩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迁西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建茹
2020年4月17日
附:1.被告人李某某现押于迁西县看守所,被告人谢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517558****);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五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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