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陈某甲,男,197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211973********,汉族,出生地为广东省揭东县,文化程度高中,户籍地为广东省揭阳市**镇,住所地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镇**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某甲,女,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021990********,汉族,出生地为广东省揭东县,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广东省揭阳市**区**镇**村,住所地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镇**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近期,公安机关在网络上发现一个活跃于广州市的网络赌博团伙及一系列六合彩赌博网站“新998”、“海纳天”、“興利”等,上述网站的入口网址均为http://2q6y.zsa88.com。网站以投注六合彩特码、连码、生肖等方式进行参赌,网上下注,线下结账。网站参与人员分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五个级别,其中,代理以上级别可以开通并管理下级账号,会员账号则负责接受投注,五个级别的人员均可从投注中获利。2018年中旬,被告人李某某获得“新998”赌博网站的股东账号,遂提供下级总代理账号给被告人陈某甲,同时接受他人投注;被告人陈某甲又提供下级会员账号给被告人黄某甲,同时接受他人投注;被告人黄某甲则利用其会员账号接受黄某乙等人的投注。
2019年7月5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李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归案,查获作案工具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主机各1部、银行卡1张;在被告人陈某甲的住处将其抓获归案,查获作案工具移动电话及台式电脑主机各1部、在其档口广州市白云区**镇查获作案工具IPAD及台式电脑主机各1部、六合彩生肖卡1张;在被告人黄某甲的住处将其抓获归案,查获作案工具IPAD1部。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作案工具移动电话、电脑、银行卡等(照片)。
2.书证:微信转账明细单、微信账号及聊天信息截图、赌博网站网页截图、银行账号明细单等书证。
3.证人证言:证人徐某某、陈某乙的证言。
4.被告人供述及辩解: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的供述。
5.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被告人陈某甲、黄某甲的辨认笔录。
6.电子数据:IPAD及移动电话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林燕嫔
2019年11月18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甲、黄某甲现羁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2.本案卷宗材料共10册、视频卷3册(内含光盘21张)。
3.查获的作案工具移动电话2部、笔记本电脑1部、台式电脑主机3部、IPAD2部、银行卡1张及六合彩生肖卡1张,现扣押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请你院依法判处。
4.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量刑建议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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