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庆红检诉刑诉〔2020〕22号
被告人崔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8281980********,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小区**栋**单元**室(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镇**委**组**号)。2019年12月26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2月13日,经本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执行。
被告人李海军,男,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6041986********,汉族,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小区**号**门**室,2007年10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2019年2月14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2月13日,经本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执行。
本案由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海军、崔某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2020年2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3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7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从李海军处以每张300元人民币收购银行卡,共计收购李海军名下银行卡5张(均系正常状态),崔某某将收购的银行卡转卖至广东。
2.2017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通过被告人李海军以每张300元人民币收购陈某某(另案处理)名下银行卡6张(均系正常状态),由李海军负责将卡邮寄至广东。其中一张招商银行卡(卡号:62148345********)在孙某某被诈骗后,该卡作为被诈骗资金流出的二级转账银行卡使用。
3.2017年4月21日,陈某某(另案处理)以办理贷款为由收取潘某某名下5张银行卡(均系正常状态),被告人崔某某通过被告人李海军以每张300元人民币收购陈某某手中5张银行卡,由李海军将其中4张银行卡邮寄给崔某某,剩下1张转卖至广东,后该卡因无人接收被退回。
综上,被告人崔某某非法收购他人银行卡16张,被告人李海军帮助崔某某非法收购他人银行卡11张。
2019年2月14日,被告人李海军被传唤至八百垧分局。
2019年12月26日,被告人崔某某到八百垧分局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犯罪事实证据
1.物证:工商银行U盾一个、工商银行卡一张、中国移动手机卡一张、纸条1张;
2.书证: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侦破经过、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手机转账图片、调取证据通知书、顺丰速运快递单、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认罪认罚承诺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银行流水;
3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潘某某、孙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崔某某、李海军的供述和辩解;
5.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崔某某辨认李海军;李海军辨认崔某某;李海军辨认陈某某;陈某某辨认潘某某;陈某某辨认李海军;陈某某辨认崔某某;潘某某辨认陈某某。
二、量刑证据
1.书证: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认罪认罚承诺书;
2.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崔某某、李海军的供述和辩解;
3.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潘某某、孙某某的证言。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崔某某、崔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李海军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罚。被告人李海军犯罪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崔某某是主犯,李海军是从犯,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被告人李海军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对其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建议判处李海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庄倩倩
2020年3月26日
附:
1.被告人崔某某、李海军现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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