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黑青检一部刑诉〔2020〕57号
被告人杜某某,女性,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301021986********,汉族,大学本科,经商,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住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楼**砂锅坛肉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青冈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被青冈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5月19日经青冈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于2020年5月19日被青冈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20年7月3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杜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结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杜某某与其丈夫王某甲因生活上的一些琐事经常争吵。2020年1月1日下午,在**砂锅坛肉馆内杜某某与其丈夫王某甲因玩手机的事发生争吵,王某甲对杜某某肆意辱骂,杜某某怀恨在心,并产生要杀死自己丈夫王某甲的想法。2020年5月初,杜某某用手机在网上搜索让人猝死的毒药,搜索后出现链接,于是其点开链接进入一个网站,网站提示让添加QQ好友。杜某某怕用自己的QQ直接添加好友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就重新注册了一个新的QQ(QQ账号不详),并用新注册的QQ添加了一个叫“诚信是金”的人。杜某某与“诚信是金”说想要购买能够让人猝死还不被别人发现的药物。之后“诚信是金”给杜某某发送了一个毒药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中介绍该毒药是纯植物提取,无色无味,可以掺在任何食物中不被发现,人吃掉后在30日内就会猝死。杜某某反复问毒药的情况,后被“诚信是金”将其删除。杜某某又用这个QQ号添加了一个卖毒药的QQ好友(昵称不详)。卖毒药的这个人称有柳叶桃毒,可以让人猝死。杜某某认为卖毒药的这个人不可信,就没有从这个人处购买毒药。杜某某怕自己手机留下证据,就将手机内的QQ卸载了。后其又用自己的手机重新下载了QQ聊天软件,并用自己经常使用的QQ(账号3****2,昵称:咻咻)重新添加了最初卖毒药的QQ昵称叫“诚信是金”人。杜某某与“诚信是金”谈好毒药价格是2500元,先支付定金1000元,等收到毒药后,再将余下的1500元钱转给“诚信是金”。双方达成协议后,杜某某通过微信扫码的形式给“诚信是金”转了1000元。并将收货地址发给了“诚信是金”。
经侦查,2020年5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杜某某在青冈县**砂锅坛肉馆内被抓获,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如下:
1.被告人杜某某户籍信息、侦破经过等;
2.被告人杜某某的供述;
3.被害人王某甲的陈述;
4.证人苗某某、王某乙、游某某等人的证言。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杜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预采取投毒方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在购买犯罪工具毒药时被发现,在犯罪实施前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得逞,系犯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且其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致
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褚伟志
2020年7月31日
附:
1.被告人杜某某现被取保候审于青冈县**楼**砂锅坛肉馆;
2.案卷材料和证据1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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