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甬鄞检刑诉〔2020〕87号
被告人杜祥超,曾用名杜聪聪,绰号“冲冲”,男,199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2211990********,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务工,住河南省杞县**乡**村**号。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9月10日被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本案于2019年12月26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7月21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杜祥超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于2020年9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3月以来,以许光阴(已判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杜祥超和强卢坡、杨雪峰、苏志祥、秦雷雷、范帅、曾某某、张某某(均已判决)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东吴镇区域内逐步形成,以开设赌场获取经济基础,围绕赌场利益以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开设赌场
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许光阴单独或与李光江、车连成(均已判决)合股在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三村的树林空地、五乡镇项隘馨园小区东侧田地、五乡镇美迪斯路新诚四村民房旁、东吴镇三溪浦水库边、东吴镇后塘河边高速桥下等地组织不特定人以赌“牌九”形式赌博,赌场实际开设10个月,非法抽头获利200余万元。
期间,许光阴纠集被告人杜祥超、秦雷雷为赌场开车接送赌客;纠集范帅、杨雪峰等人为赌场抽头,纠集强卢坡、曾某某等人为赌场望风,纠集苏志祥等人清点抽头款。被告人杜祥超为赌场提供帮助期间,赌场抽头获利180余万元。
二、2017年5月31日聚众斗殴
2017年5月31日21时许,强卢坡在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美迪斯路因乘车抽烟问题与滴滴车司机余某甲(已判决)发生争执,两人从口角冲突发展至互持刀具追逐。之后,余某甲纠集余某乙、杨某某、余某丙、余某丁(均已判决)四人赶至事发现场。强卢坡在许光阴开设的赌场附近挑衅余某甲一方,后余某甲等五人持棒球棍、砍刀等工具追逐殴打强卢坡,又将许光阴打伤。许光阴遂纠集被告人杜祥超、杨雪峰等人持砍刀、长矛等凶器与余某甲一方对打,被告人杜祥超、杨雪峰等人持凶器追打围殴余某乙后又将余某甲的浙BW3****号白色马自达牌轿车砸毁(损失价值2512元)。经鉴定,余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余某甲、杨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许光阴、强卢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三、2018年5月21日聚众斗殴
2018年5月21日下午,许光阴与金闯(已判决)因赌资债务纠纷引发矛盾并争吵,两人遂约定当晚在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附近斗殴。许光阴纠集秦雷雷、范帅、苏至祥等人参与斗殴并让秦雷雷、范甩你纠集他人,同时指使秦雷雷等人准备斗殴工具。秦雷雷纠集强卢坡并共同准备斗殴工具,范帅纠集被告人杜祥超、张某某,如此层层纠集共聚集40余人准备斗殴。
同日21时许,许光阴伙同被告人杜祥超等被纠集的40余人至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生姜村环城南路延伸段断头路准备斗殴,后被害人谢某某、徐某某、王某甲三人各驾驶汽车路过该路段拐角处时,许光阴等人误认为是金闯一方前来探查情况,许光阴伙同被告人杜祥超、秦雷雷、范帅、苏志祥、曾某某等人持砍刀、鱼叉、钢管将三辆过路车辆玻璃砸碎、立柱砸坏、轮胎戳破(损失价值共计13548元)。
2019年12月26日13时许,被告人杜祥超至河南省杞县公安局柿园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作案工具照片;
2.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侦破报告、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管制刀具认定书、情况说明等;
3.证人沈某某、余某甲、杨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等人的证言;
4.被害人谢某某、王某甲、徐某某的陈述;
5.被告人杜祥超及已判决犯许光阴、强卢坡、杨雪峰、苏志祥、秦雷雷、范帅、曾某某、张某某、李光江、车连成等人的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价格认定结论书;
7.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刑事搜查笔录、辨认作案现场笔录、辨认被告人笔录;
8.视听资料:行车记录仪视频、出警执行记录仪视频。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杜祥超对指控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杜祥超与许光阴、强卢坡、杨雪峰、秦雷雷、苏志祥、范帅、曾某某、张某某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杜祥超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杜祥超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系积极参加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杜祥超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杜祥超在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杜祥超对聚众斗殴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杜祥超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刘继根
检察官助理 刘玖静
2020年10月14日
附:
1.被告人杜祥超现押于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
2.随案移送公安卷宗六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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