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开检公诉刑诉〔2020〕186号
被告人杨宗斌,男,197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41977********,侗族,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及现住址贵州省凯里市三穗县**镇**村**组。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8月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8年9月6日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11月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9年10月1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1月8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宗斌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2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2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19年12月30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020年1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2月10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于2020年3月10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1月28日、2020年4月10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被告人杨宗斌同意本案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25日,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采用以砖头砸坏车窗的方式多次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共计盗得财物价值809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雅雀湖路四方坪小学旁,将被害人陈某甲停放在该处的白色长安GS75小车左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将车内的360牌行车记录仪盗走。
2.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安置小区A8栋楼下,将被害人杜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雪佛兰乐风小车右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将车内的钱包盗走,包内有现金60元。
3.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星尚公寓楼下棒思少儿英语门口,将被害人林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雪佛兰探界小车左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4.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思茅冲疾控中心东北角马路边,将被害人郝某某停放在该处的白色长安GS35越野车驾驶室车窗玻璃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5.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雅雀湖路四方坪小学旁,将被害人舒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哈弗H6越野车左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6.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雅雀湖公园旁马路边,将被害人梅某某停放在该处的红色现代瑞纳小车后挡风玻璃车窗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7.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雅雀湖公园西侧马路旁,将被害人刘某某停放在该处的白色长安S75越野车左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8.2019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开福区雅雀湖公园西侧马路旁,将被害人谭某某停放在该处的白色哈弗H6越野车左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未盗得财物。
9.2019年10月26日凌晨,被告人杨宗斌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438号红方广告门口,将被害人陈某乙停放在该处的白色荣威小车右后方车窗玻璃砸坏后,盗得车内蓝色钱包一个,包内有农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卡各一张,后被告人杨宗斌在解放东路8号美承酒店农业银行ATM机上取现2430元,在五一大道43号民生银行ATM机上取现5600元。
2019年11月8日被告人杨宗斌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杨宗斌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退还被害人赵某某3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现场指认照片、扣押物品清单及发放物品清单、视频勘验报告等书证物证照片;2.被害人杜某某、林某某、陈某甲、郝某某、舒某某、梅某某、刘某某、谭某某、陈某乙的陈述;3.被告人杨宗斌的供述和辩解;4.辨认笔录;5.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杨宗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宗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累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从重处罚。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杨宗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不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苏小兵
2020年4月23日
附:
1.被告人杨宗斌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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