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杨某某诈骗案)(公开版)_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兴平市院一部刑诉〔2020〕97号 

  被告人杨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4251974********,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市**县,住陕西省**市**县**区**号,因涉嫌诈骗罪,2020年5月11日被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取保候审,8月5日刑事拘留,经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8月6日被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咸阳公安局秦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诈骗罪罪,于2020年9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从礼泉县第一中学辞职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无一技之长,也没有经济来源,便产生了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2017年9月,杨某某在咸阳乘车途中,与被害人孙某某相识,并互留联系方式。之后,二人在互相联系过程中,杨某某发现孙某某为人心地善良,缺乏社会经验,遂滋生了对孙亚实施诈骗的念头。杨猛对孙某某谎称自己名叫“张某某”,在“陕建十一公司”长期承包工程,并用在网上办来的署名张博的虚假身份证欺骗孙某某,且吹嘘自己在社会上交往广泛,认识许多领导等等,以此获取孙亚信任。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孙某某和杨某某聊天过程中说到自己晋升高级教师职称之事一直没有办成,杨某某趁机谎称在教育部门认识人,可以帮助孙某某将此事办成,获取孙亚信任后,杨某某谎称办事需要用钱,孙某某在兴平市文化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七里镇营业所附近将6000元现金交给杨某某。随后,杨某某又谎称钱不够用,陆续骗取孙某某钱财共计18000元钱。为了进一步骗取孙某某的信任,杨某某还在网上办了一张盖有“咸阳市教育局”公章的假文书,拍照后用微信发给孙某某,还分二次向孙某某提供账号汇款各500元,共计1000元,骗取孙某某说教师晋升之事已经办成,还将在网上购买的“张某某”假身份证用微信发给孙某某,以此获取孙某某信任。孙某某被此事蒙蔽之后,对杨某某更加信任,说自己想在咸阳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杨某某以此事再次诈骗孙某某,并对孙某某谎称自己能买到便宜的房子,以此为由又骗取孙某某14000元钱。因孙某某购房资金不足,杨某某又谎称自己承包的工程可以和孙买买买共同投资工程车赚钱,再次骗取孙亚10000元钱。

2019年2至3月前后,杨某某得知孙某某的女儿大学毕业,想在咸阳市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对孙亚谎称自己可以办成此事,先后骗取孙某某共计13000元钱。

2018年7月,在诈骗孙某某的过程中,杨某某得知孙某某的一个朋友任某某的女儿任某乙想要安排工作,就欺骗孙某某说自己能办成此事,分二次通过孙某某骗取任武社40000元钱。

至此,被告人杨某某以帮助被害人孙某某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购买住房、共同投资工程车辆、安排其女儿及被害人任某某女儿工作为由,使用虚假身份,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孙某某钱财共计55000元、骗取任某某钱财共计40000元,合计95000元,全部用于挥霍。杨某某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败露后,陆续向孙某某归还3000元。

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现杨某某本人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分别赔偿孙某某、任某某现金25000元人民币,共计五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银行交易明细;二、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孙某某、任某某的陈述;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杨某某的供述;四、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兴平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史盟献

                            检察官助理:马燕

                            (院印)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1.被告人现羁押于兴平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卷。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起诉书八份,量刑建议书两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