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杨某某诈骗案)_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金区检一部刑诉〔2020〕228号

被告人杨某某,男性,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08031992********,汉族,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案发前暂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公寓**室。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8月4日被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于2020年9月10日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9月11日被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金川区看守所。

本案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1月底,被告人杨某某登录“无他棋牌”网站注册账号玩赌博游戏。2020年3月左右,有人给杨某某打电话,称可以给其提供被骗的人的微信和QQ号码,杨某某也可以从网上获取被电信诈骗后寻求帮助追回被骗资金的被害人信息,让杨某某扮演曾经被骗后追回损失的被害人获取对方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为由骗取对方钱财,他们给杨某某相应的报酬。杨某某同意后开始实施诈骗活动。

2020年7月16日、17日,被害人王某某因急需用钱,在名为“平安信贷中心”办理网络贷款,对方以收取服务费、保证金为由骗取其22600元。被骗后,王某某急于追回被骗资金,在“百度问答”上发布被电信诈骗后能否追回被骗资金的问题。王某某在网上看到杨某某回答相关问题的信息后,添加对方为QQ好友(杨某某QQ号“223124****”),询问如何追回被骗损失。被告人杨某某询问了王某某被骗资金的情况后谎称自己曾经被骗后寻求网友帮助追回了损失,以此获得王某某信任,并把自己另外一个QQ号“307624****”推荐给王某某添加为QQ好友,假冒可以帮助追回被骗资金的网友。杨某某使用QQ账号“307624****”假冒追回被骗资金的人向王某某索要被骗后的转账记录以及王某某付款时的银行账号,并告知王某某能帮其追回损失21000元,但需要王某某交3000元用来退还资金走流程办手续。王某某因之前被骗,心存戒备,让杨某某先将追回的资金转入其银行卡中再将3000元转给杨某某。杨某某利用王某某急于追回被骗资金的心理,同时使用两个QQ账号与王某某交流,以定金、手续费等名义先后欺骗王某某四次向杨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共计转账3800元。王某某转账成功后,杨某某以办理手续为由迟迟不给王某某明确回复何时追回被骗资金,王某某意识到再次被骗,接受不了二次被骗的事实,导致精神崩溃,服毒自杀。

公安机关提取被告人杨某某的声纹,经甘肃省仁龙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与被害人王某某通过QQ聊天实施诈骗时的聊天语音出自同一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决定书、移送起诉告知书;2.杨某某、王某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3.杨某某、王某某手机QQ记录;4.被告人杨某某户籍信息;5.证人张某某证言;6.被告人杨某某供述;7.声纹提取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8.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随案移送物品清单;9.到案经过;10.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宗有武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1、被告人杨某某现羁押于金昌市看守所;

2、侦查卷2册;

3、光盘2张、讯问笔录2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各1份;

5、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换押证一份、换押证三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