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广东省吴川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杨某甲从2016年10月份开始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在吴川、深圳等地接受“养某某”、“韦某某”、“红某某”、“娥某某”、“李某某”、“亚某某”、“刘某某”、“水某甲”、“芳某某”、“华某某”、“亚某某”、“康某某”、“亚某甲”、“水某乙”、“面某某”、“电某某”、“水某丙”、“轩某某”、“亚某乙”、“亚某丙”、“观某某”、“志某某”、“亚某丁”、“鸡某某”、“广某某”、“欧某某”、“护某某”、“伟某某”、“廖某某”、“老某某”、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杨某丁、杨某戊、杨某已、杨某壬等人投注“六合彩”赌博,然后再将收受他人投注汇总,转投其上家“肥某甲”及林某某,以此获得佣金。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2月9日止,被告人杨某甲接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七十六万元左右,获利37117.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杨某戊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杨某甲的供述与辩解;5.勘验、辨认等笔录;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收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吴川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窦宇
附:
1.被告人杨某甲现依法被羁押在吴川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光碟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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