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鼎检一部刑诉〔2021〕Z14号
被告人林伟超,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22251991********,汉族,文盲,务工,住霞浦县**街道**弄**号。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4月29日被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1月8日被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年6月2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于2020年12月10日被福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福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福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伟超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2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7月中旬的一天20时许,被告人林伟超容留林某某在其位于霞浦县**街道**弄**号四楼前间卧室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同年7月底的一天20时至21时许,被告人林伟超容留林某某在福鼎市高速服务区其租赁的轿车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同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20时许,被告人林伟超容留林某某在其位于霞浦县**街道**弄**号四楼前间卧室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2020年12月10日,被告人林伟超至福鼎市公安局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林伟超的户籍证明、福鼎市公安局出具的到案经过、破案经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2.证人林某某证言;
3.被告人林伟超供述和辩解;
4.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南方司鉴中心[2020]毒鉴字第202012093、20201209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5.福鼎市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及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林伟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伟超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伟超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是累犯及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其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江祖程
检察官助理:徐青娥
2021年1月13日
附:
1.被告人林伟超现羁押于福鼎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壹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量刑建议书》一份。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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