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遂安检一部刑诉〔2021〕Z12号
被告人梁高辉,男,196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68********,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原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路派出所**,户籍所在地遂宁市船山区**街**号,现住遂宁市船山区**路**号**宿舍**单元**楼**号,因涉嫌受贿罪,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12月21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梁高辉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梁高辉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8月到2020年6月,被告人梁高辉先后主持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派出所工作、任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路派出所**、**路派出所**,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减少治安检查次数、检查走过场、不主动查处等方式,先后为其辖区**浴足中心、**浴足中心老板王某某、张某某、游戏厅老板黄某某、游戏厅老板刘某某、**浴足店老板向某某、遂宁**烟花爆竹厂老板杨**、**浴足店老板何某某、涉赌茶馆老板梁高辉、赌场老板刘某某提供便利、帮助,并分别收受以上9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合计24.3万元。
具体事实如下:
1、2014年8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梁高辉在主持**路派出所工作和任**路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浴足店老板王某某、张某某开店提供便利,先后分别在遂宁城区的渔溪渔餐馆、永兴镇的旗山钟秀农家乐、河东五彩缤纷路的四季咖啡馆、遂宁城区界福桥明村酒店、滨江路的“打渔人家”餐馆等地点,并分别收受王某某现金7次合计7万元、收受张某某现金1次0.5万元。
2、2014年8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梁高辉在主持**路派出所工作和任**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游戏厅老板黄某某开店提供便利,先后17次在**路派出所办公室、**派出所办公室及附近等地点,收受其所送现金合计5.8万元。
3、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梁高辉在任**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游戏厅老板刘某某开店提供便利先后12次在**派出所办公室、**镇街道等地,收受其现金2.4万元。
4、2015年1月,被告人梁高辉在主持**路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浴足店老板向某某开店提供便利,在海谷阳光酒店,收受其所送现金0.3万元。
5、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梁高辉在任**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杨某某在**派出所辖区开设的遂宁**烟花爆竹厂在火药等购买、运输审批方面等提供便利,在**派出所办公室等地点,先后4次收受杨某某所送现金合计0.8万元。
6、2019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梁高辉任**路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减少治安检查次数等方式,为浴足店老板何某某开店提供便利,在天天红火锅店,收受其现金2万元。
7、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梁高辉任**路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梁高辉茶馆涉赌的情况下,采取不主动查处等方式,为其在**路派出所辖区内开设涉赌茶馆提供便利,在天天红火锅店等地点,先后3次收受梁高辉所送现金合计1.5万元。
8、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梁高辉主持**路派出所工作和任**路派出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明知赌场老板刘某某(涉恶人员、2019年11月27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9月25日被判刑)在辖区内开设赌场的情况下,采取不主动查处和打击等方式,为其在**路派出所辖区内开设赌博场所提供便利、帮助,在天天红火锅店等地点,先后4次收受刘某某所送现金合计4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在卷为证。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被告人梁高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高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高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梁高辉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梁高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向德广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1、被告人梁高辉现羁押于遂宁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共298页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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