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陈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4114251990*******,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南省**县**镇**居委会。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24日到虞城县公安局投案,同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韩某,女,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23011989********,汉族,高中文化,市民,住河南省商丘市**区**胡同**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18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虞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楚某某、韩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25日已告知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三被告人,听取了三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三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2月24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3月23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2月1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7年2月份至2018年10月份期间,被告人陈某担任商丘麻将APP赌博网站代理,通过建立“商丘一元麻将俱乐部”、“娱乐麻将”微信群,组织50余人在“商丘麻将”APP赌博网站参与赌博,共计获利2000余元。2017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为该网站招募名叫郭某,微信号为qqstory的下级代理,且由该人接受投注。
2、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楚某某担任商丘麻将APP赌博网站代理,通过建立“开心就好”“专业五元”微信群,组织20余人在“商丘麻将”APP赌博网站参与赌博,共计获利2000余元。
3、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份期间,被告人韩某担任商丘麻将APP赌博网站代理,自2019年1月至3月底担任探探商丘麻将赌博网站代理,通过建立“小西的群”微信群,组织30余人在该网站参与赌博,共计获利10500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相关书证;2.证人崔某某、翟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陈某、楚某某、韩某明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楚某某、韩某明知是赌博网站,为了营利,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且被告人陈某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三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虞城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王 玺
检察官助理:窦翠英
2020年4月9日
附:1.被告人陈某、楚某某、韩某现取保候审;
2. 简易程序建议书、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各一份;3.案卷材料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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