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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欧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_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独角龙 评论0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秀检二部刑诉〔2020〕13号

被告人欧锦标,男性,197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211979********,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路**栋**室。2003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9年刑满释放;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12月3日被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月2日被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逮捕。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欧锦标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20年2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2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6月初,被告人欧锦标认识了香港朋友“阿发”(身份待查),“阿发”告诉被告人欧锦标,他有一批走私冻品要走私至广东境内,因广东查得严,要从福建一带靠岸再运输至广东,由被告人欧锦标负责全权运输,每月工资是人民币一万元。于是被告人欧锦标明知“阿发”走私冻品系从疫情国家走私进来,仍联系同案人蔡某某(另案处理),要求其联系码头靠岸。之后同案人蔡某某联系同案人林某某(已判刑)商讨走私冻品靠岸事宜,同案人林某某联系了南日海帝酒店的码头作为靠岸地点。之后同案人蔡某某就将这一情况报给被告人欧锦标,由被告人欧锦标一方付给同案人蔡某某每吨人民币3600元的保护费,要求同案人蔡某某一方确保运输走私冻品的车辆安全上高速。2016年6月8日被告人欧锦标到厦门吉腾物流找同案人贺某某(已判刑)商量走私冻品相关运输事宜,双方谈好价格,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运输至东莞,每辆车运费是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欧锦标从中收取人民币1000元回扣。2016年6月9日,被告人欧锦标和同案人贺某某、蔡某某、林某某等人先后来到莆田市秀屿区南日海帝酒店。2016年6月10日凌晨,在被告人欧锦标和同案人贺某某、蔡某某、林某某等人的指挥下,成功运输六车进口冻品到广东省东莞市欣阳冷冻仓储有限公司仓储。同案人贺某某从中共收到运费、轮渡费及相关泡沫材料费共计人民币49100元,被告人欧锦标从中收取回扣费用人民币10500元。

2016年6月11日凌晨,在被告人欧锦标和同案人贺某某、蔡某某、林某某等人的指挥下,已装满走私冻品的六辆货车行驶到莆田市秀屿区南日码头及石城码头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欧锦标得到消息后逃回广东。被查获的这六部货车上的进口冻品于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鉴定:德国的冷冻猪肚、加拿大的牛板骨属于国家准入进口产品;意大利的鸡脚、波兰的鸡中翅、法国的鸭翅、美国的牛小排、巴西的去骨牛肉、牛小腿肉、牛小腿后跟腱肌、牛舌、牛肌腱、牛主动脉、牛阴茎、牛重瓣胃、牛骨髓等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2017年3月10日经秀屿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扣押的冻品价值人民币1102698元。

被告人欧锦标于2019年12月3日在深圳市罗湖区被警方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书证: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被告人欧锦标的户籍证明、抓获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表等书证;

2、证人证言:同案人蔡某某、林某某、贺某某的供述,证人郭某甲、王某甲、郭某乙、张某某、胡某某、何某某、刘某某、郭某丙、王某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欧锦标的供述和辩解;

4、鉴定意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秀屿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关于一批冻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5.检查、辨认笔录:秀屿边防大队出具的检查笔录、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制作的搜查、辨认等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欧锦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欧锦标主观上明知其所承运的冻品来自国家禁止进口的疫区,仍然指使他人、组织司机予以运输,数额达1102698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欧锦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欧锦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4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周志伟

2020年3月13日

附:

1.被告人欧锦标现羁押于莆田市第一看守所。

2.移送卷宗陆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和《量刑建议书》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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