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欧阳某某,男,汉族,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11261993********,户籍地湖南省宁远县**镇**村**组,现住深圳市宝安区**号**。2019年7月24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华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8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蓥市看守所。
本案由华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欧阳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底至2018年6月,被告人欧阳某某在华蓥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西发卡平台上注册名为“zq1362”的商户,并利用该发卡平台销售“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程序及卡密,获利226190.9元。2019年3月至7月,被告人欧阳某某在厦门**软件有限公司易卡发卡平台上注册名为“zq1361”的商户,并利用该发卡平台销售“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程序及卡密,获利7000余元。
2019年5月21日,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闵中证[2019]数鉴字第91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华蓥市公安局送检网址“www.juedicg.com”网站上下载的“cg助手插件全功能版[主用]-推荐.zip”压缩包中的“CGassistant plug-in”软件存在对《PLAYERUNKNOWN'S BATTLEGROUNDS》游戏运营程序实施未授权的增加、修改的操作,对游戏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营方式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同时查明,2017年12月12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国家版权局注册了软件名称为“腾讯绝地求生:刺激战场软件VI.1”的版权登记。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远程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欧阳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申安树
2019年10月29日
附:1、被告人欧阳某某现羁押于华蓥市看守所;
2、侦查卷2册、光盘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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