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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江某甲、江某乙等7人破坏生产经营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独角龙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平检公刑诉〔2020〕15号

被告人江某甲,男,195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51********,汉族,小学文化,农村居民,住广西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江某乙,男,194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47********,汉族,文盲,农村居民,住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江某丙,男,195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56********,汉族,小学文化,农村居民,住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江某丁,男,195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53********,汉族,初中文化,农村居民,住广西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江某戊,男,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77********,汉族,初中文化,农村居民,住广西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江某己,男,196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68********,汉族,初中文化,农村居民,住广西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江某庚,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241980********,汉族,小学文化,农村居民,住广西平南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3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平南县森林公安局监视居住。

本案由平南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江某丁、江某戊、江某辛、江某庚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9年8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平南县森林公安局补充侦查二次,现已审查完毕。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等人以要回平南县安怀镇旺官村的荔枝山岭为由,组织旺官村新圩屯1队、2队、3队、4队的各户代表召开会议、收取经费等后,于2019年4月26日、27日、28日,组织被告人江某丁、江某戊、江某己、江某庚等七、八十名村民拿柴刀、镰刀和油锯等工具到荔枝山岭,对陈某甲承包后种植的巨尾桉和六和垌屯、麦屋屯等村民种植的巨尾桉等林木进行砍伐。

经调查和价格认定:被砍伐的区域总面积为1.57公顷,林木总蓄积量为103.0立方米,总出材量为83.4立方米;被砍伐的林木价格为人民币5734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案登记表、证明、抓获经过、户籍证明、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等书证;2.证人黄某某、某某乙、某某丙、陈某乙、陈某甲、何某某、江某壬、江某癸等的证言;3.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江某丁、江某戊、江某己、江某庚的供述和辩解;4.调查报告、价格认定结论书;5.现场勘验、指认现场、辨认等笔录和照片;6.现场执法记录仪录像。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江某戊、江某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等人以要回岭地为目的,组织被告人江某丁、江某戊、江某己、江某庚等人破坏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平南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周全新

2020年1月14日

附:

1.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现羁押于平南县看守所,被告人江某丁、江某戊、江某己、江某庚现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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