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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王宏受贿案)_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兰检公诉刑诉〔2019125

被告人王宏,男,196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221968********,汉族,浙江宁波人,大学本科文化,原系浙江省杭州市****大队长,住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小区**幢**单元**室。因本案于20181115日被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依法留置,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921日由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执行拘留,同月13日执行逮捕。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宏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2月1日移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同月13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退回调查机关补充调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11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王宏在担任杭州市**局**所长、**教导员、**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服刑人员来某某、潘某某、张某甲、鲍某某及某某餐饮有限公司等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虞某某、张某乙、张某甲、陈某某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584万元。具体如下:

1.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王宏在担任杭州市上城区**所长期间,应虞某某请托,为来某某在生活待遇等方面谋取利益。2014年9月17日,王宏向虞某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2017年8月,王宏应虞某某的请托,为鲍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向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领导打探案情,要求给予从轻处理,后鲍某某被取保候审。后虞某某明确跟王宏表示不用归还该50万元。直至2018年11月案发,王宏有实际归还该50万元的能力,却一直未归还,对此50万元实际予以收受。

2.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间,被告人王宏利用其担任杭州市**局**所长的职务便利,应张某某的请托,为潘某某在所服刑期间生活待遇等方面谋取利益。2013年1月初,被告人王宏与张某乙等人在澳门期间,非法收受张某乙所送的价值2万港元的赌场筹码,折合人民币1.6217万元。

3.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王宏利用担任杭州市**局**所长的职务便利,为张某甲在所服刑期间生活待遇、减刑、假释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张某甲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063万元。

(1)2013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宏在杭州市区一家饭店内,收受张某甲所送的62.2g金条一根,鉴定价值人民币2.2396万元。

(2)2014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宏在杭州市建国路附近一家饭店内,收受张某甲所送的2004年中国甲申(猴)年纪念金币一枚,鉴定价值人民币2.6167万元。

(3)2015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宏在杭州市解放路上的张生记饭店内,收受张某甲所送的1999年中国乙卯(兔年)纪念金币一枚,鉴定价值人民币2.85万元。

4.2018年上半年至2018年9月,被告人王宏利用其担任杭州市**局**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为陈某某经营的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筹建经营、人员管控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陈某某代为支付的旅游费用人民币1.256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62.2g金条一根、2004年中国甲申(猴)年纪念金币一枚、1999年中国乙卯(兔)年纪念金币一枚等物证;

2.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王宏基本情况、入党志愿书、干部履历表、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处分决定、案发经过、银行交易明细、在押人员基本信息表、加减刑台账、鲍某某案案卷、出入境记录、《关于金条、猴年纪念币等3项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亚大分公司《关于接待YD-20180902-NB内宾团计划(新增及初步确认08.27)》、发票明细等书证;

3.证人虞某某、来某某、彭某某、胡某某、阮某某、包某某、徐某某、陈某某、潘某某、张某乙、张某甲、张某丙、陈某某、何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王宏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兰溪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蒋凌军 王钦      

2019年6月12日        

附:

    1.被告人王宏现羁押于金华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10册。

3.赃物62.2g金条一根、2004年中国甲申(猴)年纪念金币一枚、1999年中国乙卯(兔)年纪念金币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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