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王某某、尤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_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天检公诉刑诉〔2018〕188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11111987********,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出生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乡**村**组**号,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街。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7年12月5日被天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5日经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天门市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尤某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403811990********,回族,大专文化,宁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生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路**园**幢**号。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7年12月23日被天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5日经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天门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天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8年1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1月1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部分证据不足,本院于2018年2月27日决定将本案退回天门市公安局补充侦查,2018年3月27日天门市公安局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期限两次(自2018年2月16日至3月3日、2018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6月,董某某(另案处理)通过互联网建立“****”论坛网站,在站内发布淫秽色情信息,网站浏览者需要注册**后进行浏览,注册者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网上银行、充值点卡五种方式购买邀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的网民点开网帖后会有一个网盘链接及内容提取码,直接点击链接即可通过网盘下载相关淫秽色情信息。为方便网站管理,增强网站影响力,董某某通过发布招聘广告的方式招聘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担任版主进行网站栏目管理,负责定期在相应的管理版块内添加淫秽色情信息内容,并约定给予相应报酬。目前该网站已注册VIP**有3839名,董某某通过出售******注册邀请码非法获利,被告人王某某在“****”以版主名wxj3022发布淫秽视频、图片,并从董某某处非法获利500余元;被告人尤某某在****以版主名you6400发布淫秽视频,并从董某某处非法获利1500余元。

经天门市公安局鉴定:“经挑选下载的王某某在****以版主名wxj3022所发的39部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经挑选下载的尤某某在****以版主名you6400所发的22部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

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发破案经过、归案经过、受案登记表、被告人户籍证明、搜查笔录等书证;2.证人董某某、劳钧、陈某某、张某某、冯某某等人的证言;3.天门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等鉴定意见;4.电子光盘;5.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帮助他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平红

2018年4月28日

附:

1. 被告人王某某、尤某某现羁押于天门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量刑建议书1份。

4.换押证1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