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王某某、陆某某开设赌场案)_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吴检一部刑诉〔2019〕299号

被告人陆某某,女,1996年****日生,身份证号码3205241996********,汉族,初中文化,住苏州市虎丘区****花苑****室。

被告人王某某,男,1992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3205861992********,汉族,中专文化,住苏州市吴中区**镇**村**号。

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05月16日被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06月2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8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重大复杂,本院于2019年9月20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参与他人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

该赌场利用一个叫“无极Ⅲ娱乐”平台的APP进行赌博活动。该平台提供一种赌博玩法,即申请账号的人员可以根据“重庆时时彩”的开奖结果在平台上押“大”、“小”、“和”,押中可以获得约定比例的赔付,该平台根据向平台账户内充值的金额给予账号所有人一定比例的返点。有账号人员可以在微信内组织“重庆时时彩”微信赌博群,召集赌客参与赌博,帮助赌客在平台内代下注,从而赢得平台返点,以此牟利。

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即以为有平台账号人员管理微信赌博群的方式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其中被告人陆某某负责在微信赌博群里发“重庆时时彩”开奖结果、记录赌客押注情况、使用他人账号在“无极Ⅲ娱乐”平台上帮赌客押注以及根据输赢情况进行赔付等;被告人王某某负责向微信群内拉赌客、在微信群内发赌博规则、当托拉人气以及偶尔履行被告人陆某某工作内容等。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前后共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陆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陆某某向公安机关检举他人犯罪活动,已经查证属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发破案经过、支付宝账单等;

2.证人严某某、韩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所作的现场笔录、扣押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参与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均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均系从犯。被告人陆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系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均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予以判处。

此致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2019925

附:

1.被告人陆某某现羁押于苏州市第四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某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

3.《认罪认罚具结书》各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