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罪,于2019年11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1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其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分别组建名为“茶余饭后”、“兄弟姐妹”微信群,组织群内人员多次利用一名叫“友间竞技”的APP平台软件采取斗地主形式进行赌博,通过APP平台软件房费返利以及微信群红包的形式从中获利,现查明参与赌博人员共4人,被告人王某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8399.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案件来源、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手机微信截图、户籍证明信等书证;
2证人唐某某、于某甲、于某乙、李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辨认笔录;
5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某已主动将非法所得上交至侦查机关,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对被告人王某某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王秀玲
附:
1.被告人王某某取保候审于其现处所。
2.案卷材料二册。
3.光盘2张。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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