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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王某甲、向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赌博案)_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泾检公诉刑诉〔2019〕97号

被告人王某甲,曾用名王某某,男,1976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7221976********,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住泾川县********号,农民。2019年8月16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赌博罪被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被告人向某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722199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住泾川县**镇**街道,农民。2019年8月16日因涉嫌赌博罪被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被告人郭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7221995********,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住泾川县**楼,农民。2017年3月22日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9年9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被告人赵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7241992********,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住泾川县**镇**路**花园**单元**室,农民。2017年3月22日因犯盗窃古墓葬罪被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9年9月6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7221997********,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住泾川县**镇**村**社**号,农民。2019年9月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本案由泾川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赵某某、郭某某、陈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以被告人王某甲、向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9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1月1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敲诈勒索犯罪事实

l、2016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某甲替李某某讨要债务,当天将被告人郭某某、赵某某、陈某某叫至丰台镇舜泰酒店。王某甲将王某乙打电话叫至泾川县丰台镇舜泰酒店一楼门厅,王某甲自称受李某某委托,由其全权接收王某乙所欠李某某所有债务,并当面将王某乙打给李某某所有11万借条进行计算,王某甲用本息相加的方法,使王某乙累计欠款达4l万元,王某乙嫌钱太多没办法归还,王某甲便将钱少至26万元,王某乙说明年年底还清,郭某某嫌时间太长,便朝王某乙胸部打了一下、赵某某用毛巾在王某乙头部、脸部身上抽打几下,陈某某站在旁边观望。因王某乙害怕继续挨打,向王某甲书写26万元借条,后王某乙分两次共向王某甲还款6万元。李某某向王某甲索要从王某乙处讨要回来的债务时,王某甲以王某乙未还款为由,拒绝给李某某归还钱款。王某甲在向王某乙要钱的过程中,发现付某某也欠李某某5万元钱,遂指示郭某某、陈某某将付某某叫至舜泰酒店一楼,经王某甲核算,付某某欠款达68000元,后王某甲将钱少至6万元。付某某表示愿意在一周内将钱还清,付某某凑够钱后按时将6万元现金还给王某甲,并从王某甲处拿走自已的借据。李某某向王某甲索要从付某某处讨要回来的债务时,王某甲同样以付某某未还款为由,拒绝给李某某归还钱款。                                                

2、2018年5月17日,丰台镇中心小学老师张某某在管理学生过程中,在被告人王某甲儿子王某丙脸上扇了一巴掌,王某丙的一只耳朵经医院检查诊断为耳膜穿孔。张某某主动承担王某丙检查费用共计1万元。事发后,王某甲以要给丰台教育办,泾川县教育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打电话反映此事,到该学校高声喧扰给张某某施加压力,张某某迫于无奈找人和王某甲协商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某给王某甲一次性赔付8万元了事,张某某想办法凑够8万元现金,一次性给王某甲。王某甲和张某某签订“由张某某赔偿王某甲儿子医药费用共计2万元”假调解协议书,并在丰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备。                            

3、2015年9月份的一天,王某丁(另案处理)、王某戊(另案处理)和脱某甲等人在镇原县参与赌博。王某丁以脱某甲利用扑克牌将其骗了为由,将此事打电话告诉被告人王某甲,后王某甲、王某丁、王某戊、郭某某驾车到泾川县红河乡东庄村找见脱某甲,双方约定到红河乡东庄村脱某乙家处理此事。王某甲等人以脱某甲利用扑克牌将王某丁骗了为由,要求脱某甲赔偿王某丁5万元以处理此事,后脱某甲被逼无奈,双方协商至2万元,因当时脱某甲没有钱便约定事后给钱。王某甲多次向脱某甲索要,脱某甲便筹集1万元交给王某甲。2019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王某甲在泾川县甘家沟一洗车店旁边将1万元退还给脱某甲。

4、2017年9月2日晚,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在泾川县城街道碰见喝酒后的何某某,陈某某叫出租车将何某某送回丰台镇杨涝池家中。次日早晨,陈某某来到何某某家,以在送何某某回家途中何某某将他的手机摔坏并将其打了一拳为由,向何某某索要5万元,并威胁何某某及其家人。陈某某将何某某带至丰台卫生院要求看病,并威胁何某某如果不给钱,就将其拉到泾川或西安去算账,后何某某将8千元给陈某某。

二、赌博犯罪事实

2016年后季,被告人向某某在家中二楼房内,提供赌具,与王某甲组织王某丁、刘某某、尚某某、盖某某等人,以“推饼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王某甲、向某某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王某甲参赌并在赌场中放账,刘某某分几次从王某甲处累计借赌资6万元,尚某某分数次从王某甲处借赌资14万元。事后,王某甲向刘某某、尚某某索要赌债,刘某某向王某甲偿还6万元,尚某某向王某甲偿还8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户籍证明等书证、被害人付某某、王某乙、张某某、脱某甲、何某某的陈述、证人李某某、曹某某、周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王某甲、向某某、郭某某、赵某某、陈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郭某某、赵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向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郭某某、赵某某、陈某某、向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泾川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牛奇志

                       2019年1225

附:

1.被告人王某甲、向某某、赵某某、郭某某、陈某某现羁押于泾川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7册;

3.量刑建议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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