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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王老虎抢劫、强奸案)_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萧检检二刑诉〔2020〕6号 

被告人王老虎(曾用名王庆新、王标),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2221970********,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安徽省萧县人,户籍地萧县**镇**行政村**自然村**号,现住河北省辛集市**路**巷**号。被告人王老虎因涉嫌盗窃罪,于1990年12月17日经本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7日由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老虎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于2019年10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需补充证据,本案于2019年11月28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经补充侦查后于2019年12月26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1月26日,本案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抢劫事实

1.1990 年1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王老虎同韩某某、孙某某(均已判决)持发令枪、钢丝鞭、链子锁至刘套火车站南**村南桃园处,拦劫刚下火车的魏某甲、魏某乙二人,对其进行威吓,索要钱财,当场劫取现金800元,被三人平分。

2.1989 年冬天的一天傍晚,被告人王老虎同韩某某、郭某甲(均已判决)在徐商公路陈大马路西拦劫二卖梨人,对其进行威吓,索要钱财,当场劫得永久牌自行车一辆,价值约100 元。自行车被郭某甲占有。

3.1990 年5月14日21时许,被告人王老虎同郭某甲、孙某某在萧县**乡**村东南一小桥处遇到赵某甲、赵某乙、黄某某、彭某某四人。被告人王老虎提议抢劫,孙某某持木棍,郭某甲持皮带,王老虎持匕首,三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得现金300元、自行车一辆以及男、女式裤、褂、皮鞋、提包等物品,总价值约1000元,所抢财物三人平分。

二、盗窃事实

1.1989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王老虎同韩某某到萧县**乡**村刘某甲家,窃取熊猫牌双卡收音机一台,价值约350元,后被韩某某占有,案发后还给失主。

2.1990年2月15日夜,被告人王老虎同韩某某、郭某甲、孙某某到萧县**乡**村周某某家,撬门进入卧室,窃取银河牌收音机一台、长城牌落地电扇一台、挂钟一个、折叠椅二把、羊毛衫、衣服等物品,总价值约1000元,被四人平分,案发后除衣物外,其余物品被追还失主。

3.1989年4月7日夜,被告人王老虎同孙某某、郭某甲到萧县**乡**村刘某乙家,窃取母牛一头、山羊五只,价值900余元。母牛被卖至张某某处得款320元,被三人平分。

4.1989年 12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王老虎同孙某某、王某某、许某某(均已判决)四人,由被告人王老虎提议,孙某某驾驶其机动三轮车到萧县**镇**村李某某家,窃取猪一头,价值约500元,销赃得款250元,孙某某分得100元,其余三人平分。

5.1989年12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王老虎同孙某某、王某某、许某某,由被告人王老虎提议,孙某某驾驶其机动三轮车到萧县**镇**村谢某某家,窃取猪一头,价值约500元,销赃得款270元,孙某某分得100元,其余三人平分。

被告人王老虎于2019年8月26日被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发破案经过、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2.证人程某某、郭某乙、郭某丙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彭某某、黄某某、刘某乙等人的陈述;

4.被告人王老虎及同案犯韩某某、郭某甲、孙某某、王某某、许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老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老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钱财,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老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老虎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王老虎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老虎持凶器抢劫,应酌定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魏娜

2020年1月19日 

附:

1.被告人王老虎现羁押于萧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壹册。

3.证人名单壹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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