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姑检一部刑诉〔2019〕557号
被告人秦小伟,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61988********,汉族,中专文化,暂住本市吴江区**园**幢**室(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镇**村**组**号),个体海鲜生意。被告人秦小伟曾因赌博于2009年2月20日被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处罚款伍佰元。被告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7月11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被取保候审,后被告人秦小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能传讯到案,2019年5月7日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将其抓获,次日经本院审查,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被告人秦小伟,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秦小伟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7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7月8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因案件重大、复杂,本院先后于2019年8月5日、10月20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因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依法于2019年8月20日将本案退回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后,姑苏分局于2019年9月20日再次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6月下旬至7月10日期间,被告人秦小伟在其租赁的位于本市姑苏区**东路**小区**幢**室内,招揽赌客,采用扑克牌以“梭哈”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2014年7月10日21时许,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赌客邹某某、殷某某、蔡某某、樊某某、徐某某、吴某某、张某某等人,在庄风箱内查获庄风人民币10100元,并查获相关记账本,查明赌场“放水”人员向各赌客共计提供赌资超过9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人口信息材料、案发报告等;
2.证人邹某某、殷某某、蔡某某、王某某等的证言;
3.被告人秦小伟的供述与辩解;
4.现场笔录、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秦小伟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章晓丹
2019年11月3日
附:
1.被告人秦小伟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光盘2份、笔记本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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