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岢检二部刑诉〔2019〕67号
被告人程某某,男,196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22311965********,汉族,初中文化,岢岚县**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住岢岚县**镇**街**号,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9年2月13日被岢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18日,经本院批准被岢岚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保德县看守所。
本案由岢岚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9 年8月16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本院于2019年8月20日将本案报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4日将本案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告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期间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注册成立的岢岚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岢岚兴越)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15家上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02份,金额79556655.11元,税额13524629.75 元,价税合计93081284.86元,以上发票已认证抵扣。其中:
1. 2016年6月岢岚兴越接受西安**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金额990886.20元,税额168450.60元,价税合计1159336.80元。
2. 2016年7月岢岚兴越接受安顺市**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金额4888293.29元,税额831009.72元,价税合计5719303.01元;
3. 2016年7月岢岚兴越接受安顺市**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金额4990454.67元,税额848377.22元,价税合计5838831.89元。
4. 2016年7月岢岚兴越接受安顺市***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份,金额6835243.80元,税额1161991.15元,价税合计7997234.95元。
5. 2016年7月岢岚兴越接受贵州****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金额5842834.68元,税额993281.77元,价税合计6836116.45元。
6.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贵阳**建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金额3949221.13元,税额671367.44元,价税合计4620588.57元。
7.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贵州***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金额1299883.91元,税额220980.24元,价税合计1520964.15元。
8.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贵州润**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2497871.25元,税额424638元,价税合计2922509.25元。
9.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贵州通***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2497871.25元,税额424638元,价税合计2922509.25元。
10.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贵州**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金额1878149.96元,税额319285.42元,价税合计2197435.38元。
11. 2016年9月岢岚兴越接受重庆高***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3份,金额13289822.17元,税额2259269.69元,价税合计15549091.86元。
12. 2016年9月、10月岢岚兴越接受重庆***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9份,金额14890541.41元,税额2531391.88元,价税合计17421933.29元。
13. 2016年10月岢岚兴越接受重庆晏**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份,金额15176678.84元,税额2580035.17元,价税合计17756714.01元。
14. 2016年12月岢岚兴越接受郴州**煤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金额498948.7元,税额84821.3元,价税合计583770元。
15. 2016年12月岢岚兴越接受郴州**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29953.85元,税额5092.15元,价税合计35046元。
二、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注册成立的岢岚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岢岚兴越)为15家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92份,金额79190656.99元,税额13462411.66元,价税合计92653068.65元,以上发票已认证抵扣。其中:
1. 2016年6月22日岢岚兴越为文水县**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金额999025.6元,税额169834.4元,价税合计1168860元。
2.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磁县**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金额3946070.08元,税额670831.92元,价税合计4616902元。
3.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磁县**洗煤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2531111.12元,税额430288.88元,价税合计2961400元。
4.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河北**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2547009.24元,税额432991.56元,价税合计2980000.8元。
5.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张家口**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5982905.73元,税额1017093.97元,价税合计6999999.7元。
6.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石家庄**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2991455.01元,税额508547.34元,价税合计3500002.35元。
7.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望都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5036357.70元,税额856180.80元,价税合计5892538.50元。
8.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赞皇县**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1999145.30元,税额339854.70元,价税合计2339000元。
9. 2016年7月22日岢岚兴越为张家口**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5555555.4元,税额944444.4元,价税合计6499999.8元。
10. 2016年9月14日岢岚兴越为淄博**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8547094.01元,税额1453005.99元,价税合计10000100元。
11. 2016年9月14日岢岚兴越为淄博市**经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金额6923076.93元,税额1176923.07元,价税合计8100000元。
12. 2016年9月20日岢岚兴越为邹平**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金额13771735.06元,税额2341194.94元,价税合计16112930元。
13.2016年10月18日岢岚兴越为山东**煤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2443435.89元,税额415384.11元,价税合计2858820元。
14. 2016年10月18日岢岚兴越为河北**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5979487.18元,税额1016512.82元,价税合计6996000元。
15. 2016年10月19日岢岚兴越为肥乡县**煤炭购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金额9937192.74元,税额1689322.76元,价税合计11626515.5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材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岢岚兴越的名义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02份,税额合计13524629.75元;又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份,税额合计13462411.66元,虚开税款数额巨大,以上发票均已认证抵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岢岚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张宇波
2019年12月17日
附:1.被告人程某某现羁押于保德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伍拾册、光盘壹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壹份。
4.量刑建议书壹份。
5.岢岚县国税局证明材料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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