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苍检一部刑诉〔2020〕1749号
被告人章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89********,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镇**村**路**号,因本案,于2020年1月20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某,女,197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79********,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镇**巷**号,因本案,于2020年1月13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苍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2月24日左右,被告人章某某为销售温州茶苑房卡,在其上级代理“晨雨”(身份待查)建议下在默往APP内组建三个赌博群(群名分别为:“1-2娱乐2以上全部踢”、“纯0.5娱乐杀”、“五年四班邀请902408”,三个赌博群人数均在100人以上),章某某自己任群主和管理员,并拉“晨雨”入群,“晨雨”又介绍了被告人黄某某入群并担任管理员,负责拉赌客入群和管理赌博群秩序。三个赌博群中的赌客利用温州茶苑APP以龙港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赌资输赢在赌博群内以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收款码方式结算,每个赌博群每天参赌人员有五六十人。直到2019年12月30日被告人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黄某某得知群里有人被抓遂解散该三个赌博群。期间,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在上述赌博群中通过销售温州茶苑房卡获利,其中章某某非法获利约700元,黄某某非法获利约7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扣押清单、聊天记录截图;
2.证人证言:证人颜某某、周某某、章某某的证言、归案经过;
3.被告人陈述与辩解: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检查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且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苍南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梁松
2020年8月3日
附件:
1.被告人章某某、黄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量刑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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